[其他] 與鄰居的漏水糾紛

作者: mp951753 (mp951753)   2015-05-11 19:31:59
事實經過:(文長....請大家給我點意見吧>_<)
之前因為整修房子(透天厝),剛好在工程期間碰到梅雨季節,
因為我們的房子較高,水往低處洩,
而鄰居的房子近三十年沒有重做防水,因而有被影響到(我們是連棟的)
鄰居跟我和建商反映漏水問題,
就請了建商去看,也承諾願意修。
後來在雙方同意下,請了議員(派了助理)來做第三方協調
最後簽了一合約,
內容是我們(包括建商)願意先負擔3萬元的賠償金,
賠償金的部分應該算是精神賠償,
並且承諾完工時間,如果超過時間,一個月再給多少金額
也承諾會幫忙修繕
在建商派人去修的時候,
鄰居加了一些條件,
例如.要幫他拆除木地板
他們是說因為漏水害木地板不能用,但是其實只是小漏水,僅牆壁反映而已
這個木地板是前屋主留下來的舊裝潢,他們也不想要了
建商說若要拆,需註明是鄰居要求拆,日後不能要求恢復原狀
拆除之後,鄰居又要求要幫他們鋪磁磚
當下就有點爭執,鄰居就是一直咬著要告,說不幫他鋪以後就不好看
和建商商議過,還是決定讓步,漏水的牆壁是一間1樓的小和室,花不了太多錢
處理完漏水,鋪好磁磚,原想說就沒事情了
後來房屋也順利在期間完工,
最近正要入厝時,又接到鄰居電話,說那間和室又漏水
這次鄰居直接嗆明不讓建商修,要就拿20萬來
建商不願意,說再怎樣也要看看是什麼情形,畢竟漏水有很多因素
派了師父過去,鄰居不讓進,最後還是我家人好說歹說他才願意讓師父查看
查出來的原因是牆壁有裂縫,造成小漏水,
建商說可以幫他們處理,但現在鄰居不願意
說只有兩種方式:
第一種就是直接拿一筆錢,日後沒有瓜葛
第二種就是建商幫忙修,但要再簽一個合約,承諾日後這個和室有問題,
都要我們處理
當下就回絕了,
第一種他要的金額龐大,且建商自己就是做工程的,不可能再拿錢出來(上次給過一筆)
第二種,依他們的說法,這個保固要保到何時?新房子都有保固期,
何況他們是近三十未大修的老房子
雖然是建商的責任,但鄰居也嗆明,建商不處理,他也是找我們,
所以我們也完全不可能置身事外
而我有些小疑問,希望專業人士能幫我解惑,謝謝
1.當初在簽契約的時候,沒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就是在鄰居家中簽約,
簽完後議員助理說,這只契約沒有法律效益,如果屋主不滿意,一樣可以告我們
當下就覺得怪怪的,後來才覺得要做到鄰居滿意真的好含糊
先是要拆木地板,後要鋪磁磚,
不知道這只契約是不是真的都沒有用處?
我們當初修繕到現在大概半年有了,是不是已經算是履行責任(恢復原狀了?)
現在漏水,是否還是得負責到底
2.
鄰居要求在簽契約,因為怕到了,覺得應該要到調解委員會那邊白紙黑字在寫清楚,
也避免他們日後左一句告又一句上法院的威脅
只是保固期這件事,我們該給予保固嗎?
在寫合約的時候,應該要註明哪些事情
總感覺我們的責任一直沒完沒了的,有沒有一個履行完責任的時間
我目前想到的是,給予一段短期的保固(但建商似乎不太願意)
並且註明天災與我們無關,還有保固的範圍,就漏水的那面牆
只是這些條件不管是鄰居或是建商,目前看來都有得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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