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ylerKolek (No1 2014 pitch draftee )
2015-04-19 19:57:11事實經過:
在某版寫一篇文被以下字眼噓文
感謝原PO讓我見識到玻璃心 吃藥沒救的 快停藥吧
問題:
最後哪四個字太超過
我決定提告,請問這是否屬於公然侮辱?
我已經準備好截圖與對方幾個的IP
請問要如何提告? 是要到警察局還是法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根據通保法規定,這種現在已經無法查IP,告了也沒用
但根據實例,是能告的,如果他ptt資料登記無誤抱歉,關於他批評你的文字,我不知道有沒有罪,我的意思是警察若受理案件,是找得到對方的。
LawsuitSug<-進板畫面有提示.不過"某板或他板"是指板規規定.應該不是要原PO去他板問:)
作者:
TylerKolek (No1 2014 pitch draftee )
2015-04-19 22:35:00再問幾件事 1. 現在有通保法 不能查IP 這樣還能找到對方告他嗎? 2. 我要去警察局提告還是法院? 3. 這是公然侮辱罪? 還是?
要看前後文和這幾個字的關聯 單就文字不覺得到人格貶抑當然 你可以到警局提告 然後讓警方偵辦只是會遇到通保法,所以自己先自力救濟想想怎樣知道對方身分囉~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4-20 12:46:00用非免洗的批踢踢ID去人肉,能找到該人真實資料的機率很大,不要以為通保法修法後就莫可奈何。
作者:
TylerKolek (No1 2014 pitch draftee )
2015-04-20 14:08:00所以只要我提告,ptt必須提供資料給警察局或是法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