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救命啊,我可能要被告到破產了

作者: dodomee (多多米)   2015-04-08 22:29:48
事實經過:
因為很喜歡一部小說,叫做「幻境遊俠」,
所以急於推廣,到處跟人分享,
但為了不違反著作權,所以只給網路連結,
想說這樣應該沒有問題。
沒想到今天接到作者通知,叫我去收站內信,
看完信後大驚失色,因為作者表示要告我!
根據作者的說法:
由於我分享的小說網站,其實是盜貼的,根本未經作者同意,
所以我分享該連結的同時,也嚴重違反了他的「公開傳輸權」,
他表示我沒好好處理的話,他就一定會提告。
這部作品雖然目前什麼名氣,
但真的很好看,簡直是神作,
如果他對我提告,考量到這部作品的不可限量性,
我要賠個幾百甚至幾千萬都有可能,這完全超乎我所能負擔的範圍了,
現在真的很害怕,不知道該怎麼辦?
問題:
如果被告後還不出錢,是會被抓去關到死嗎?
還是說可以宣告破產,然後去路邊當乞丐呢?
希望各位大大可以幫忙一下 >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jmachen (jjmachen)   2015-04-08 22:38:00
把你分享連結的文章刪除,再跟作者說清楚呢?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4-08 22:42:00
看妳發問的態度感覺好像也不是那麼嚴重 頗輕鬆呢0.0?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5-04-08 23:10:00
GOOGLE你的ID就知道你做了什麼了 成熟點好嘛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5-04-09 01:47:00
想太多,發個道歉文,並提供正版連結吧。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5-04-09 02:09:00
那就破產吧沒錢對方就只能拿到獎狀一張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4-09 09:52:00
這是他版事務吧 且 連結現在都還看的到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4-09 10:28:00
他只是敘述事件 並沒有提到它版不過小說作者說 有人到處亂貼它的小說,反串成他的粉絲故意說這神作什麼的 讓網友嘲笑... 個人對作者深表同情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09 10:45:00
連結不在本篇就好 當事人要提書名真被找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4-09 10:46:00
建議你還是不要這樣亂搞 不然賠個幾萬塊還是很有機會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4-09 10:47:00
就丟比抽像危險1~3個月的高標或更長水桶處理
作者: maybe5845 (maybe5845)   2015-04-09 11:59:00
錯就快道歉。可你感覺沒在怕啊。
作者: weitom (就是愛可樂)   2015-04-09 20:50:00
看你後來的發文 似乎不怕成案阿 而且這是八卦版事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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