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ackccc (截客不是我)
2015-04-08 19:58:38事實經過:
小弟我承包甲公司之工程
工程完畢後 我要跟甲公司請款 甲公司均跟我拖延
現在我手上有他們開立之收據發票
想先聲請支付命令
問題:
有自己先做過功課
知道對方是私法人 要以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因為一開始
我跟甲公司的聯絡地址是在高雄
但我用甲公司的統一編號
上經濟部的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
地址卻是在台中
請問我要以哪個為聲請支付命令的寄送地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