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不給錢就檢舉你違法",這樣算恐嚇嗎?

作者: generalfungi (香菇將軍)   2015-04-07 13:18:32
事實經過:
甲紅線違規停車,乙用相機清楚拍下違規事實
乙對甲說:
你紅線停車要處罰 600~1200元,我手上握有鐵證
給我200元,我就會把證據刪除
不然我會向警察機關檢舉你違規的事實
問題:
刑法第三百零五條「恐嚇罪」規定: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乙這樣算是加害他人財產,觸犯恐嚇罪嗎?
亦或是觸犯其他法律?
感謝解答!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4-07 13:19:00
為什麼不直接報警?有沒有違法馬上就能處理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4-07 13:43:00
這不是恐嚇罪 是恐嚇取財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4-07 15:11:00
恐嚇取財無誤,但你有錄影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4-07 18:46:00
是恐嚇取財沒錯呀,但是他沒拿到錢可能只算未遂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4-07 18:47:00
請問這情形.甲如果同意乙的說法給錢(但有錄下過程)那會是什麼結果?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4-07 20:29:00
拿去警察局,領一張罰單,然後對方被移送法辦....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5-04-07 20:40:00
蠻合理的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5-04-08 01:13:00
報警 恐嚇取財一定沒問題 現行犯 嘿嘿違規停車9百塊 對方不跟你和解鐵定坐牢和解金絕對遠高過罰單金額 哈哈對方還要捐給國家 這點很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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