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急擦撞後,對方沒有立即停車反而開了一段

作者: ohyesforfun (男哥哥)   2015-03-12 14:22:23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5.3.12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保險 我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事發地點在中港路 公車站旁 紅綠燈在前面
我騎機車跟在公車後面 之後要左轉直接繞過公車 便被左後面休旅車擦到
我當場車停下來,但對方直接向前行駛30公尺過紅綠燈便靠路邊停下
之後我又騎過去向前詢問司機有沒有怎樣,他下車查看找不到傷痕
五分鐘後被他找到一條小擦痕 在保險桿那邊
他說車門這樣要重新烤漆很貴
大概要一兩萬吧
為了我好 建議直接叫保險公司來處理
但我只有強制險...
之後也沒有和解因為對方老公好像建議他先較保險處理 直接報案
做完筆錄
等待通知這樣
六、問題:
警察來到現場後 因為我們都沒有待在事故地點
所以說還要再調查
然後對方有行車紀錄器
警方說看起來是我變換車道應該先等前面公車完全離開再轉
但基本上中港路騎車期的那邊那邊真的蠻小的
所以好像我錯的樣子
之後我就說看司機怎麼決定
因為我不是很懂
司機就表示之後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
帳單會再寄到我家
我也說好
就走了
想問上述這樣的情況
最正確的處理方式跟態度應該如何
因為騎車多年第一次遇到
想問各位如何建立正確相關觀念
感謝
想詢問基本上遇到這樣的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janjoen (物類之起,必有所始)   2015-03-13 12:08:00
是你錯,我老公出過跟你一模一樣的車禍,鑑定完肇責在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3-13 12:15:00
從騎車方式跟路權,原則上原PO全部責任簡單講,假如您真要從左側超車,也要注意"切入車道動態"沒留在現場是正確的,依法規,有傷不可以移動現場無傷時,應就相關位置標定後,盡速把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否則就是"先"各開一張罰單而且,這條商您應該也要核對是不是自己車上有相關的轉移痕跡,相對位置是否符合,不要撞右邊卻要你賠左邊的車傷要拍照還是啥的一個都不能少查看對方車齡,車況,拍照等等等...若真覺得對方求償無理,就雙手一攤到法院談吧到法院就根據對方求償合理性,修復的必要,是否為你責任折舊等做相關主張辯述,最後看法官怎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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