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5/02/07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22歲男無任何受傷,車也無損傷
對方70歲老婦人左手兩指骨折,其他無大礙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因為車子沒倒,僅擦撞,然後我方就停在路旁,詢問傷勢,叫救護車,然後醫院
作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強制險也請保險公司辦好程序了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因為常常走這條巷子回家,知道路人很多都騎30左右,當天因為在傍晚快6點,而且下大
雨,視線極差,看到老婦人時已經來不及煞車,但有往旁邊避開只有車子左側擦到該婦人
,她跌坐在地上,左手撐地時受傷,該巷子無行人穿越道,
六、問題:
事情快一個月,因為是骨折所以月底還會在開一次刀取釘子,第一次開刀醫生說狀況良好
,平常都有關心傷者,今天對方說要先跟我們談和解但開價50萬,我方拒絕,想請問這樣
調解或是被告過失傷害要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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