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要離職卻被雇主刁難

作者: rnooo (想入飛飛)   2015-02-25 11:37:23
因朋友沒有使用ptt習慣,以下代PO~
文有點長,但真的很需要一些建議,感激不盡。
事實經過:
一,我去年2014/12/22提出辭呈表明任職到2015/2/28,
他現在說因為我堅持月底走人讓交接出現斷層很不負責任。
(這期間秘書長和我提醒過他很多次,
應該找人來交接一個月,
他覺得2月上班天數少要付兩個人的薪水不划算,
所以暫時先請他的夫人與員工來交接替協會省一筆開銷,
而且是從今天2015/2/24日開始進行交接)
二,我按照交接時的財務處理步驟去處理帳務,
期間沒發生過問題,
理事長交接後對程序也無提出異議,
直到現在我要離職了才說我程序上有紕漏他要追究責任
步驟為下:
1.填寫會計傳票,此傳票僅供紀錄,並無經過理事長和財務主委蓋章核可的程序
2.填寫支票的日期與金額,蓋上協會支票章
3.將支票拿到財務主委的辦公室,請他蓋他的財務章以及理事長的章
4.完成
特別聲明
*理事長去年上任後由於忙碌一直沒去銀行作印鑑變更,
所以目前提領現金開支票還是使用前任理事長的章*
三,開支票時需要給財務主委在支票上蓋章,
缺了她的章支票無效,
但現在財務主委矢口否認幫我蓋過章,
理事長主張我"私領"薪水與年終。
(不過主委辦公室內有監視器可以證明我去蓋章時都有跟她本人見面知會)
四,理事長的確沒有被知會有支票支出,
並非我刻意隱瞞而是之前的程序上就一直如此。
五,他在2015/02/16當天下午找了律師陪同說要追究我的責任,
叫我寫自白書解釋清楚一切,我說當場只有他一個人,
沒有其他理監事在場,所以不想寫,
他馬上打電話連絡檢調單位。
他說「我是理事長我在這邊不能問妳嗎?
妳好像個性很硬吼?年輕人要踢一個鐵板才知道甚麼叫做社會經驗是嗎?
我馬上叫檢調過來,我現在是好好跟妳談,
妳現在馬上給我寫出來妳是怎麼領錢,過程就好」
我當下很害怕,所以最後還是按照他的要求寫了一張"過程"。
問題:
我不想反擊,我只求自保,
希望能尋求協助,
我只想找個律師確認一下我在這件事情當中真的會被追究的責任有哪些。
是否能夠無後顧之憂的在離職後不接他們電話,
過我平靜的小日子。
因為理事長現在就是用財務上的藉口要求我,
離職以後應該要接他們的電話替他們解答公務上的疑惑。
因為我一直無法肯定他到底會不會高抬貴手放過我,
他一直強調誰在支票上蓋章就針對誰。(意思是針對我)
懇請大家幫幫我,相當感激各位。
希望你們新的一年都平安順利:)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v3su   2015-02-25 16:26:00
直接問他,說您想去地檢遞狀恐嚇跟妨害名譽(私領薪水與年終),一切交由地檢調查,他ok不ok。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2-25 18:02:00
加妨礙自由(以強迫恐嚇手逼你寫東西)建議你之後如果跟他們的任何人接觸,都不可以只有你,一定要找人陪,律師最好,至少要有社會經驗多的
作者: v3su   2015-02-25 20:41:00
樓上英明!!!妨害自由,這超強的 XD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15-02-26 23:37:00
這種團體黑幕重重,真要叫檢調來查的話,會問題一大堆的,最好他敢叫檢調來查。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3-01 12:43:00
到底在害怕什麼 沒有的事實不要承認 就這麼簡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