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雇主不依勞基法給薪以及薪水不給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2-12 21:30:07
事實經過:
本人104/01/04於7-11加盟店(該店家掛名於瑩旺企業行)任職
該店長並無實權,店鋪管理以及所有權利由資金提供之加盟主負責
103/12底,本人與家名主進行面談時該加盟主表示待遇以勞基法114/h起薪,並提供勞健
保,然到職時以相關能力不足為由改轉以半薪/h起薪,唯本人不接受並於104/01/12早上
請求於104/01/11結束工作合同獲准,該加盟主同意於104/02/10以匯款方式給予薪資。
問題:
今日(104/02/12)未收到薪資款項,並且想要求對方依勞基法給予基本薪資
請問我該以什麼方式爭取,可以直接至勞工局申訴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5-02-12 22:17:00
直接找勞工局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2-12 22:23:00
電話打去勞工局申訴,勞工局會去警告雇主...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2-12 23:08:00
警告之後會有具體作為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5-02-13 08:10:00
如果期限內資方沒有改善會開罰啊...
作者: MELOEX (MELO)   2015-02-13 08:56:00
除非你們公司大到像頂新遠雄 否則政府不可能沒後續的
作者: jorden2895 (登爺)   2015-02-13 10:53:00
好的,謝謝指導了
作者: felixgarnett (開始一個人)   2015-02-14 13:59:00
所謂的勞動局申訴,指的是勞動檢查嗎?另外後續有沒有改善,也是由勞動局追蹤?還是勞工要主動回報後續資方的動作
作者: ella9420 (梁小花)   2015-02-14 20:30:00
先去勞工局申請調解,在調解會上提出自己主張的薪資,調解成立後調解員會要求資方於期限內匯款或是當場付現給你。調解不成立的話,直接去勞工局寫檢舉函(說明資方延遲給付薪資及低於基本薪資)申請勞動調查,通常這時候資方就會非常樂意出面跟你和解,以及立馬付薪給你,請你撤銷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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