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遺失物品要老師負責?

作者: birdyJ ( 柏地)   2015-01-28 09:05:49
事實經過:
上課期間
學生攜帶(自稱名牌、昂貴的)物品來學校、在學校遺失
學生說自己留在科任教室
可是沒人看到也沒人撿到
家長來學校究責、調閱監視器(學生確實有帶來學校)、
還說要調閱個資調查老師
學校目前要科任老師寫報告給交代(?)、給說明
家長不滿意的話就要談賠償問題
目前唯一的證據(?)就是學生「說」他留在科任教室
問題:
請問學校不挺的老師應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如果有老師在會談時能夠拿出來自保的法條
請問是哪條呢?
謝謝<(__.__)>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9 (好聽叫總務,實際叫雜工)   2015-01-28 10:13:00
老師要保管什麼?
作者: poning (復歸準備中)   2015-01-28 11:51:00
建議你會談時提議直接報警釐清責任
作者: m06 (桂冠湯圓)   2015-01-28 12:01:00
證據應該是對方要提出的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5-01-28 13:09:00
老師不需要做任何處置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5-01-28 13:58:00
沒有法條要老師保管..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5-01-28 15:06:00
直接報警? XD 學校是不想鬧大想要你吞下嗎@_@?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5-01-28 15:44:00
這種家長真鬧太過份,反告妨礙名譽也是種方法
作者: poning (復歸準備中)   2015-01-28 16:02:00
沒辦法 學校不挺只好自己找幫手囉~
作者: moriofan ( )   2015-01-28 16:40:00
老師根本不用做什麼 根本不關老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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