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前任情人之前工作不穩定,所以有借錢給她..
不知不覺累積成了一筆大數字~目前已分手
已有寫借據及還款時間,目前還款時間到了,
但看來她還是沒有穩定工作..所以我覺得她還是還不出來~
問題:
1. 我是否可以去銀行貸款,然後將貸款部分轉給她?由銀行部分向她追討?
2. 目前查到一些資訊好像對欠債的人都無法可管..
我擔心若她錢還不出來,若輕生後,債務被拋棄繼承,我是否就追討不到呢?
3. 下下策,將欠款部分折讓給討債公司處理是否可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