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資方不願提供薪資計算方式及延遲發薪

作者: ella9420 (梁小花)   2015-01-02 15:13:40
事實經過:
2014/11/16 - 2014/12/4 期間任職於新北市三重區某水族館
到職時資方提供的試用期薪水是底薪20000+全勤3000,月休六天
每天工作時數10小時(12:30~22:30),中間休息30分鐘
11月排休日:11/16、11/19、11/27
12月排休日:12/3、12/4
因工作內容與當初預想不符,故於12/4向資方提出離職要求
因未滿1個月,希望薪資能以時薪制計算,每小時$115,每天10小時,共14天
資方不同意,只告知11月份薪水是$9333,12月份$1333,需另外扣除勞健保
資方不同意用時薪計算這部份我可以理解,但是月薪的計算方式我認為有異
我的主張:11月工作滿半個月,應該是領$10000,另外扣勞健保
多次向資方提出薪資計算的方式被拒,只得到
「總之你若是想要拿到你理想中的薪水,可以考慮用我的方式」
「若真要全部算清楚,必須等我忙完」 從去年12/9等到今年1/1
因為這部份一直有爭議,所以薪水到目前為止也沒有領到
昨天再次問他算式算好了嗎?他也是說「我覺得我沒有少給」
最後叫我直接走法律途徑...
問題:
1) 請問11月工作滿半個月,我主張的薪資算法有誤嗎?
若有誤,應該如何計算才是正確?
2) 請問這樣的工作時數及薪水符合勞基法嗎?
3) 若向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提出申訴、調解,
資方一直不出席或是未依照約定轉薪
勞方有什麼方法自保?
4) 暗黑想法:跟這樣的資方有什麼special的玩法?
例如:勞動調查、消防安檢、未開發票?
資方與我都是透過LINE聯繫,打卡單我也有拍照存證
其實錢領多領少已不在本意,甚至全數捐出我都沒有關係
希望能借由法律途徑,給這樣的惡老闆一個教訓。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34:00
原PO大概不知道,以月薪的話,休假日是有算薪水的所以若要用時薪算,必須要扣回 "休假日的薪水"115 x 84 x2 =19320 ,這金額很眼熟吧.......對,就是基本工資(現在是 19273)剛剛試算一下,11月上班12天,一天是10hr ,那就是120hr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1-02 15:42:00
可是月休六天一天10休0.5 1.超時工作2.休息不足你先去勞工局問 顧主有哪些違法的 再身訴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2:00
總之,月薪制是以月薪除以31天去算,你2W去算大概也是1W你家老闆大概把你實際上班日從17號開始算吧..I guess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1-02 15:44:00
另外除非你拒領不然綜有爭議雇主還是得在離值當日給與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4:00
若從17號開始算月薪,那這個9333就合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5-01-02 15:45:00
總之,要吵還是回歸勞工爭議仲裁單位協助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5-01-02 15:45:00
若無則不要以私人恩怨亂行舉發以免造成自己遺憾PS.月薪制那金額會因為超時工作而違法因為加計固定的加班費後沒有超過低標另外休息時間不算在工時裡 不過妳應該有兩段30分鐘休息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5-01-03 13:49:00
給每日每周每月的班表囉,也許可以計算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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