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調國稅局財產的收費可併入強制執行嗎?

作者: cysulin (信仰)   2014-12-05 13:39:55
延續之前的問題而有了新的問題想麻煩請教一下
因為看了版上一篇關於車輛強制執行的文
而因為我的債務人薪資、郵局存款等部分都還聲請法院向相關單位查詢中
所以我本來是請法院將債務人的車輛在這調閱期間,先函文監理所禁止異動
可是法院來信要我陳報車輛位置和車籍資料
結果拿了法院的文去到監理所,監理所本來堅持說這是要法院直接去文查詢
不能經過我們一般民眾的手,因為會有個資法的問題
我請他看看法院發的命令,並且當場打給書記官詢問該怎麼辦? 書記官堅持要我陳報車籍
監理所問了主管之後是有受理,但是將車籍資料直接寄給法院了。
可是之後我又收到法院再度來函說,我們請求車輛資料禁止異動的部分於法不合
他們一定要先查封車輛才可
所以要我們先陳報車輛位置→他們查封車輛實體→才可以禁止異動
我又很怕在調查財產期間債務人就把兩輛車都轉給他親友了,所以才會希望先禁止異動
可是現在法院又這樣回我,我也著實搞得亂七八糟的。
我請教了之前參考文的作者,他也不很確定,請我再問問看
所以我只好再來向各位先進請問一下了
1. 我實在沒有車籍資料,如何著手找起債務人的車輛?是否可以閱卷之類的嗎?
2. 究竟僅車輛資料禁止異動,應該如何聲請或辦理才對?
  在向勞保局等調閱資料期間,如何保障已經查到的車輛避免被移轉呢?
 
感謝各位解惑,萬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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