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貼超連結也有違反版權的疑慮嗎

作者: you7 (瀉老闆)   2014-12-04 13:48:34
事實經過:
之前我看到一個教學網站有提供免費PDF檔講義 也兼賣教材
我發現那些講義的檔名有規則可循 如第一講是001 第二講是002
所以我就在某討論區po了一個超連結的表格
可以直接抓1到50講的講義 不用再去那個教學網站
後來教學網站的人就聯絡我 說我侵犯他們的版權
要求立刻刪除 不然要提告
問題:
我不想有什麼爭議 就移除掉了
可是我覺得有點奇怪 網頁和網頁聯繫本來就是靠超連結
我又沒有把版權物放在其他空間什麼的 就純粹只是超連結連回他們的網站PDF
到底是侵了什麼權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4 16:28:00
這歸類在 "不正手段"簡單講,你利用人家網頁上設計缺失,不正方式取得資料若是掂掂三碗公就算了,還大聲揪團????以前台鐵車票也可以這樣搞歐...修改網址就可以直接訂票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2-04 18:04:00
不要說台鐵了,8年前還發生過網路銀行可以用改網址的方式進入到別人的帳戶,而且還匯款功能都可以操作...教學網站他們將檔案放在網路上,或許是提供給他們的會員下載,或是有其他使用的目的,你提供的網址導致其他人透過非正式管道取得他們的文件,這是有侵害權益的疑慮
作者: you7 (瀉老闆)   2014-12-04 19:17:00
可是教材檔也是網站公開的,也算網頁設計缺失??
作者: Afei (... )   2014-12-04 19:57:00
你可以不要移除讓他告 這樣以後就會有更相符的例子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2-04 20:15:00
要不要讓你放超連結不是你說了算的啊
作者: Afei (... )   2014-12-04 20:18:00
你分享的空間也不是你的 這是盜用別人的超連結
作者: moriofan ( )   2014-12-04 20:42:00
我對台灣的散布權內容了解不深 不敢亂回答 有興趣自己看
作者: Afei (... )   2014-12-04 21:16:00
不行 你要有部落格主人的同意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12-04 21:27:00
人家有權利要你刪除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2-04 21:32:00
不是不現實 是妳不懂現實有些事情不是沒事 只是當事人無意處理今天妳遇到願意宣告權利的人 這 就是現實嗯 既然妳覺得是這樣 那就盡力主張吧等判決出來以後我們就有例子跟後人討論了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2-04 22:12:00
"可以直接抓1到50講的講義 不用再去那個教學網站"<--因為你PO了網址,導致瀏覽人數減少,或許人家當初放那些文件,有一部份是為了宣傳效果,你將網址PO出去,不管減少瀏覽的人數有多少,對方可以主張他們有受到侵權再者,你不是將他們的網頁PO上去而是PO PDF文件的網址也容易讓其他看你PO文的人誤以為該文件是你所有這和臉書的分享機制不一樣,差很多
作者: Afei (... )   2014-12-04 22:20:00
不要把別人的東西當成自己的 就不會有侵權的問題其實你想問的是如何合法侵犯他人的權益吧? 大家可以收工了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4 23:33:00
www.lib.ntu.edu.tw/Publication/univj/uj2-1/uj2-1_3.html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2-05 10:03:00
如果你PO的是他們的頁面,那就比較沒有爭議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5 11:03:00
PO首頁和內頁差別不過像說某甲是辦公事在台大和某甲辦公事在台大XX館XXX室 = =不喜歡這種作為一回事 放大法律另外一回事 = =
作者: m06 (桂冠湯圓)   2014-12-05 13:48:00
我非法律人 也有點訝異..我相信PO連結時 原PO也沒有想把別人東西當成自己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2-05 15:27:00
那篇文章的作者表示這是不侵權的你有看嗎 = =請妳把註22引的那篇PAPER找出來看仔細 妳就會了解 = =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2-05 19:44:00
這個版不可噓 真討厭你取得檔案的網址並非原有網址 所以標題不合
作者: Ichbinyy (我是YY)   2014-12-05 20:30:00
聽你前面說的...總有種你破解了他的網站規則的感覺...純討論)如果網址是透過原網站每個人都可以點的到的話,"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第17點 以及 "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也非提供未經授權的作品連結...看起來似乎為合理使用?還是原po願意寄信到智財局問一下再來回報:) ?[推薦選項]"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提供詢問頁面網址這樣是否侵權抑或合理使用等等也不用以身試法就能得知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2-06 20:06:00
您看不懂智財局在寫啥,就不要亂引用誤導他人.
作者: Krusty (西斯來劫)   2014-12-07 13:16:00
引的話就是Ichbinyy縮址的17點,誤導的點是?你的高見又是?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12-08 15:15:00
簡單講 你有被授權可以分享該檔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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