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第三線道被第四車道機車擦撞責任在?

作者: jareds123 (Alvin)   2014-11-06 23:58:28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14年11月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只有機車主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但機車在警察還沒到前就移動車子了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汽車有第三方加重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當時下班顛峰時段,有四車道我行駛汽車在第三車道,前路口紅燈停下來前方有車,而
因為下班的關係機車到許多機車都往第三車道擠過來,後來轉綠燈開始要往前行駛在路
口中間的地方,前方車輪處突然被同方向的機車擦撞,後來機車接著撞斷後照鏡接著不
穩就往我車的倒下來,從前右側車輪上方板金到後門有好幾條刮痕。
我立刻停下來後去關心他傷勢時,他就把機車移開了,接下來他馬上開口叫我賠償損失
,還說我著麼開那麼快,當場無言剛綠燈是能快到哪前方還有車受不了我就馬上報警了
,到警局之前對方還一直說是我的要我賠錢,我就說保險公司會處理。
我想了解這狀況下是誰的錯?哪方的責任比較大?
六、問題: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11-07 01:59:00
車禍都是各說各話,有沒有行車記錄器是重點
作者: tks9527 (謝謝你9527)   2014-11-07 08:41:00
依你所言,機車在碰撞前輪後,不但沒有彈開,往你的車倒下造成後門好幾處刮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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