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想請問關於勞資的一些法律問題

作者: indolentcat (藍血人)   2014-11-06 03:18:36
事實經過:
我父親早期勞健保都是透過職業工會投保,後來大約在8年前轉職到新工作時,也因為
顧慮到職業工會這邊已投保20年,再5年即滿25年可申請一次給付,
所以選擇繼續投保工會,但是後來因為發生一些事情,
所以正視到工會的性質與他現職屬性不同,萬一發生職災時可能會無法請領任何給付,
所以後來放棄職業工會那邊的年資,改請現職公司投保勞健保。
但是很不幸後來我父親發生職災(車禍),目前正在休工傷假中(為期一年),
那也因為如此與現職公司衍生一些勞資糾紛(勞保高薪低報、職災補償薪資相關)
目前雖已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調解中,
但對於一些法律問題,經過爬文後還是有些部分還是不太瞭解,所以想請問各位先進:
因為未來我想我父親等工傷假休完,可能也無法回去上班了,畢竟目前算是撕破臉,
所以我首先考慮到,未來與資遣費息息相關的年資問題,我父親在這公司實際上工作至少
已有8年,但由於早期投保職業工會關係,直到約3年多前才經由公司投保勞健保,
所以目前公司揚言只願意承認我爸年資為3年多,進一步詢問年資相關資料,
老闆只說都沒有我爸的資料,反正就是只有3年多就對了...
問題:
那由於扣繳憑單資料上也只有3年多,
又因為平常薪資都是領現金(薪資袋,且無任何公司章印),
而平時薪資袋我父親也未保存(目前只找到零星幾份),
公司平時也沒有上下班打卡制度,雖然我查過後以勞基法第7條規定: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
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
及其他必要之事項。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
但是我疑問的是,
1.因為我方目前完全無法提出證明已在這公司就職8年多...:
薪資->無匯款紀錄(領現薪資袋) + 勞保->3年多才開始投保 + 無上下班打卡紀錄卡...
(感覺只剩下..除非有同事願意得罪老闆出來證明?)
所以這勞工名卡即使是後來老闆重新製作(偽造到職日、工資等),我方似乎也完全沒輒?
是這樣嗎...? 還是能有其他認定證明的方式?
2.也因為這老闆平常高薪低報(每月含常態津貼加給後約26000,勞保投保只21900)
所以現在才發現有這麼多問題,像是職災薪水勞保局支付的70% 是從21900計算,
現在這老闆需負擔的30% 他也主張就是從21900計算,那跟上述理由一樣,
我方也完全無法證明每月薪資多少,感覺只剩這勞工名卡能證明,但是倘若他又偽造的話,
感覺就也會變成各說各話...不知道是否還有什麼方式能爭取我方權益呢?
雖然這勞資糾紛金額真的不算多,但是就是因為公司態度十分傲慢惡劣,
所以我無法接受我爸說就這樣算了,希望上述兩則問題可以有相關經驗的先進不吝指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06 10:52:00
扣繳是多少 21900*N 還是26K*N ?
作者: indolentcat (藍血人)   2014-11-06 12:37:00
你好,是21900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1-06 12:38:00
所以是繳稅的時候承認只有21900 現在不認那你可能還會有其他問題 建議找律師詳細研議或者有些給予其實不算是新資 妳誤會了EX.某公司永遠故定加班46小時加班費不需投保也免稅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06 18:34:00
勞保老年給付,不會因為投保單位轉換而有影響年資吧....而且原PO既然自陳"選擇繼續投保公會",那就是當事人所為要選擇被勞保局取消投保年資,甚至是可能移送法辦???而且,明知高資低報,也沒有檢舉,更合意配合演出.....畢竟高資低報,勞工也減少勞保健保支出,對吧???沒事的時候兩邊都爽,有事的時候才在說老闆逃勞健保支出要是老闆說是勞工要求老闆配合演出的,合理吧?? ^_^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06 18:40:00
扣稅繳保險的時候我要繳最低最少的 拿錢的時候就不一樣了人心實在是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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