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每日早上騎機車上班,固定行駛同一具測速照相的路段,每天都有超速。
3個月後,陸續收到超速罰單,一張張寄過來。
問題:
3個月後才知道自己這3個月以來每天超速,必須按日繳交罰款。
我覺得這樣罰怪怪的,有沒有辦法換個方式來處罰呢?
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estJJ (bestJJ)
2014-11-04 15:31:00一行為 一處罰
作者: SoaringHawk (疾光) 2014-11-04 15:37:00
怪怪的問題在?罰太多了?如果時空緊密相連還能討論...地點相距6公里或時間相距6分鐘或經過一個路口以上實務上都能連續舉發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3條
作者:
bwzhan (bwzhan)
2014-11-04 16:19:00現在不知道還有沒有繳不起,用吊扣駕照的方式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11-04 16:25:00三個月才收到罰單?為什麼我都一個禮拜就收到?
作者:
datlc (lds)
2014-11-04 16:50:00道交管條例第90條明定舉發期限為三個月無誤, 多遲1天不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11-04 18:01:00勇者~~~~~這麼斗大的固定測速照相機在上面,管都不管每天在那邊飆來飆去還有,不要再扯淡說"不知道自己超速"速限指標在前方立的斗大的速度限制自己的儀表版顯示若沒壞掉,怎會不知自己超速呢~~~~^_^而且,就算主張車子表壞了,那也是自己要負責的....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1-04 18:56:00沒有不合理 只有不合你意
你每天走的路連速限跟自己騎多少都不知道的話 根本活該
作者:
Mature (馬球兒)
2014-11-04 22:51:00X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peachdo (科)
2014-11-05 07:39:00謝謝您對國庫的付出,以後要持續哦 啾~~~
作者: ixixet (= =) 2014-11-05 08:46:00
沒有任何問題。但建議可以當勇者挑戰官司後釋憲
作者:
qmaper (~å¡ç‰‡~)
2014-11-05 09:57:00頗衰的~
作者:
ryokoon (蒜)
2014-11-05 22:45:00我想寫個活該在你臉上...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1-06 02:30:00自己撞電線桿撞死了就免罰了你家人要放棄繼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