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
不是中低戶, 是卡債族, 只因當時他們生活所需, 需要一台車.
家中長輩又開口要求我們幫忙...只好...
而我也打去監理所問了, 說如不是購買/贈予, 沒法辦拒不過戶.
說因是我們自願給人家名字使用, 只能叫對方來過戶.
或者去報警?! (但要用什麼名目報?小姐也說不清)
我也詢問難道只能拔牌了嗎? 小姐意思是如果拔了牌我們又是車主,
就是照流程走.
但拔牌就是搞很大了, 我只是希望有個書面的方式, 去壓著他辦過戶手續.
頭疼啊......
事實經過:
因老公借了名字給家族的人購買汽,機車.
費用,貸款等都是對方繳納,(貸款應已繳清)
行/駕照等相關資料都在對方手上.
現我們想要請求對方將汽/機車過戶到他們名下.
也因為深知對方個性, 應會用拖字訣. 我想在今年將此事落實.
想知道能用什麼方式讓他們儘快去辦理?
那麼在不是他向我們購買車子, 或我們贈予的情況下,
我們能辦理拒不過戶登記嗎?
還是說只能去拔牌然後做註銷大牌的動作??
或是不用大牌, 就能註銷??
先謝謝挪出寶貴時間解答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