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行車路口左轉撞到斑馬線上行人

作者: botocat (哀.....)   2014-10-25 23:11:33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4年7月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受傷,一男一女
男的血胸/有昏迷過/骨盆碎裂/腳踝骨折/背部灼傷多次清創
女的頭部撕裂傷縫八針沒住院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沒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第一產物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先說明我不是肇事者
在四線道大馬路路口,行車慢速左轉撞到一對夫婦
雖車速慢但是沒有減速下導致兩人捲到車下,男生被輾到因此傷勢嚴重
對方應該沒想到車子沒有減速
以開兩次協調會但價錢談不攏無法和解
對方已在開協調會前已提告(9月),10/30日開準備庭
另外對方10月有去看醫生並被醫生下診斷至少要再休養半年
對方求償:
1.醫藥費 38萬
2.精神賠償+復健費 80萬
3.薪水損失 40萬 (計算5個月 日薪2800)
對方好像是企業主,有拿出營業額收據兩個月大概100萬
這是以第一次調解委員會對方提出的求償
由於他只有寫總額但沒有寫細項被調解委員打槍而怒火攻心
第二次調解委員會時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能賠80萬
六、問題:
1. 目前對方只有針對先生的部分求償但是完全沒提到太太的部分
雖然對方看起來沒有要求償但是難保他明年一月前又提告
請問如果跟先生和解了對方還有辦法再求償太太的部分嗎?
還是我們先請對方直接就太太的部分也跟我們求償
2. 請問精神賠償這樣算高嗎?
3. 求償總額大約是158萬但是保險公司只能賠80萬(理賠上限150萬/人)
請問這樣的狀況合理嗎? 明明沒有達到理賠上限但只有賠80萬
這樣保險的功能好像沒有他們契約裡寫得這麼好 (數字寫好看的)
4. 發現保險公司理賠80萬時當事人雙方都很不高興
要求他算出細項的時候保險公司說這個都是混在一起賠整包的(強制+第三方)
保險公司說沒有人再列細項的 (我們對這方面非常遲疑)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26 01:07:00
3.保額要全出幾乎都是法院判決超過保額才會賠到保額通常是看病歷在開價 精神賠償不會給太高大概只能盡量對保險業務施壓 真的金額談不攏 也只有給法院判了 法院判決賠多少 保額內 保險公司要賠 超過保額就要自己補4.我的經驗 的確沒有給細項 只說這件最多賠多少 可能每家不同
作者: bloodycat (布羅迪 凱特)   2014-10-26 03:49:00
保險公司0800申訴打下去,夫妻一起談, 受害者要求數字並不過分臉部撕裂傷可大可小,萬一要美容恢復就一大筆了
作者: magickevin (快樂是種天賦)   2014-10-26 18:12:00
撞到吃無敵星星的人就捏著吧,前科不是保險公司背她當然不會阿莎力要多少給多少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10-26 19:46:00
關是關你又不是保險公司 他們沒事幹嘛賠到上限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26 20:25:00
開得很便宜壓先說明我不是肇事者 那誰才是???所以行人才是肇事者嗎???雖車速慢但是沒有減速下導致兩人捲到車下,男生被輾到因男生被輾到因此傷勢嚴重對方應該沒想到車子沒有減速所以你認為是行人撞你 行人的錯???轉彎要減速 要禮讓行人這你不知嗎???如果你認為型人才是肇事者 那不如你去告行人(肇事者)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26 20:35:00
我也想知道原po不是肇事者那誰才是肇事者0.0?是.....行穿線或號誌燈嗎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2014-10-26 20:38:00
行人跑去撞車子壓 還是行人跑來給車子撞行人沒讓車子 所以行人是肇事者斑馬線在那邊 所以斑馬線也是 政府也是
作者: s96422 (ˊ_>ˋ)   2014-10-26 20:59:00
還是原PO不是開車的人?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26 20:59:00
原po的意思大概是說不是司機吧...
作者: chihchien (ChihChien)   2014-10-26 22:28:00
這金額算很合理,甚至是有的少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4-10-26 22:30:00
a大太激動了 "我不是肇事者"這句一般會解讀為幫人詢問吧
作者: botocat (哀.....)   2014-10-27 00:30:00
....這推文也太激動了吧...誰是肇事者有這麼重要嗎?Anyway 感謝你們的回覆 萬分感謝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10-27 00:33:00
可能之前遇過太多明明自己違規卻說對方肇事的當事人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10-27 01:34:00
只統計這板只說"我不是肇事者"可能是"自認"無責的當事人比非當事人多 = =
作者: MELOEX (MELO)   2014-10-27 02:39:00
代po通常是說”我朋友”或”我不是當事人””我不是肇事者”常見於版主說的狀況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10-27 10:53:00
所以狀況未明 推文太激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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