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公共危險罪

作者: Joe8208 (Joe8208)   2014-10-05 00:03:26
事實經過:
今天凌晨被酒駕 0.48
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下午從地檢署檢查官偵查離開
過程中態度及配合良好,初犯
家境為低收入戶
在檢查官面前有說因為家境問題希望可以以勞動服務代替罰金等罰規
剛發動機車而已,沒有肇事及造成任何傷亡
問題:
因為我是唸土木的,很擔心這個案底會不會影響我技師考試的資格??
如果會影響的話,這樣找律師最好的情況可以到什麼情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alawyer (alawyer)   0000-00-00 00:00:00
也許可能緩起訴,但0.48有點....
作者: qmaper (~卡片~)   0000-00-00 00:00:00
1.緩起訴 2.緩刑 3.判6月以下可易科罰金 以上三種不用坐牢要沒有前科 大概只能1.緩起訴 不過現在酒駕風聲鶴唳要凹緩起訴有難度
作者: jsschen (jsschen)   0000-00-00 00:00:00
這麼多理由還酒駕
作者: MarsET (小強兒)   0000-00-00 00:00:00
初犯大多都是緩起訴
作者: qmaper (~卡片~)   0000-00-00 00:00:00
就是初犯一堆緩起訴才造成一堆累犯......
作者: a386036 (骷髏怪)   0000-00-00 00:00:00
酒駕就應該直接關起來到時候車禍撞傷人 被撞得有時還倒楣到被告初判裱褙寫了幾個字價價直接莫入車輛第一次關3個月第2次6個月第3次1年......酒駕直接沒入車輛第一次關3個月 (不管車是誰的)第2次6個月第3次1年 第4次2年......肇事就*2 受傷就*3撞死人就用殺人罪撞死人又肇逃就死刑 槍斃幾個就沒人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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