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想請問事件責任歸屬+警察處理是否合適

作者: FenixShou (屁豪(我是蘿莉控))   2014-08-27 10:44:51
車禍大致情形是這樣的:
我方汽車在路中央等待左轉,車速極為緩慢幾乎不動,而前方有另一輛汽車(以下稱甲車)先行左轉
此時,對向車道有一機車騎士為閃避甲車,向左騎至快車道欲繞過甲車
但由於甲車形成的死角,使騎士與我方皆看不清楚對方,導致騎士於繞過甲車後撞上我方
所幸因車速不快,雙方無傷,但我方車輛板金凹陷,機車外殼些許破損
想請問一下,這樣的情形責任該如何歸屬?雖然在路權上,直行車大於左轉車,但是像這樣的情形似乎不能直接以路權就定案。
接下來是對警員處理方式感到有點不解:
當交通隊警員來到後,問完我方左轉,騎士直行,便不再多問什麼,開始例行公事地畫線、拍照、酒測
然後給了我們單子後就說剩下交給保險公司處理,我們可以回家了
我們有想要再向他補充車禍情形,他卻說不用,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如果之後還有賠償的問題無法解決,再到警局作筆錄
結果今天我們的保險公司打過來,說警方的紀錄上我方是左轉車未讓直行車,我們理虧
還說如果對方未保強制險的話,修理費用就自己承擔吧,息事寧人,否則萬一對方又提出更多要求對我們反而不利
我想請問的是,當初警方沒多作詢問就以路權歸屬作結是否不妥?現在這樣被當成肇事者,讓我覺得很難服氣,也不知該怎麼澄清事實了
謝謝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7 10:50:00
強制險不包含財損 對方有沒有保都不理賠修理費如果妳有跨越中線 那警方這樣處理就沒錯 簡潔明瞭如果有越界 從那刻開始就是不禮讓的開始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7 10:55:00
你有行車紀錄器嗎?沒有的話就自認倒楣囉
作者: g243536 (來打桌球巴~)   2014-08-27 13:14:00
這種情形就算有錄影 也是你理虧~你一定已越過對像車道~不然機車閃車干你什麼事~ 緩慢也是行駛啊~
作者: MELOEX (MELO)   2014-08-27 14:33:00
妳可以注意一下有左轉車道的路口 他們的停止線畫在哪裡0.0這個 就是左轉車該在的地方 是規定也應該要是常識除非有特別劃出待轉槽 不然一般狀況都是該待在自己方向的最內側車道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7 15:09:00
如果原PO是在中線停止線後方,對方超越撞上那就代表是他跨越中線,侵犯對方路權,這樣肇事比例就差很多了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8-27 17:47:00
看你車的位置在哪邊~過了中線就......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14-08-27 18:35:00
警察都照規定處理了你還不滿意 一定要照你講的判才對?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7 21:49:00
警告:TO原PO 請注意用詞 閣下不知道正確的交通規則不代表其他人也是 請勿使用可能造成爭議的用語以免轉移焦點引起不必要著爭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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