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對管委會的決議有異議,想申請調解

作者: linijay (Ajay)   2014-08-23 01:31:22
事實經過:
大致是因為房子漏水的事,我要求管委會以公費修繕公設部分。
整個社區十幾戶申請,卻只有少數幾戶被拒絕,包括我家。
其實若是大家自掃門前雪我倒也沒有什麼意見,
可是我也繳管理費,別人家有問題就去修,我家就不修,
這不是冤大頭嗎?(以上所謂"修"是指公設部分,如屋頂,外牆)
透過管理公司請管委出來談,也沒有下文。
我才剛搬進來幾個月,但耳聞這個社區基本上鳥事不算多,
管委們其實也很用心,只是與我想法不同卻不願意溝通,
我有爬文,畢竟只有少數幾戶被拒絕,因此召開住戶大會就別提了。
而這漏水的問題其實也複雜,我也有錯,
(其實都是前屋主弄的,只是既然我接手了,我知道就是我的問題了)
與管理公司談過之後,其實我想就算直接跟管委談,大概也很難有交集
應該說是,我知道這事牽一髮動全身,管委不會輕易讓步,而我也不會大獲全勝,
所以我寧可是公正且稍有法律知識的人來仲裁,我才會心服。
總之,發生了什麼事情不重要,我只是想一勞永逸,
該我的就我處理,不該我的我不要每年都跟新管委揮一次
問題:
1.調解申請書的相對人就寫XX社區管委會嗎?
我估了狗一下,說管委會不是法人,但有"當事人能力",這是??
總之,相對人該是誰?
2.除了要求管委會處理我家的部分,我還有什麼其他可能的選擇?
比如說要求減免管理費(不修我家,那我也不要花錢修別人家呀!!)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beknight (小空)   2014-08-23 05:20:00
1.yes指的是管理委員會可以做為民事訴訟上的原告或被告。2.漏水的原因有很多,有可能是你自己造成,也有可能是其他人造成,如果是你自己造成的當然管理委員會不可能會接受。但因為原po沒有提,只有說是前手的問題。如果是前手的問題,那就應該找前手,看你們當時是怎麼講的。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23 09:24:00
那個違建是前屋主自設還是管委會設定?這雨遮是公設嗎?你個人認為還是管委會認定? 拆解後對你以外的其他人有影響嗎?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23 09:56:00
減免管理費基本上不太可能,公設又不只有那部份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23 10:46:00
調解與仲裁不同沒有妳說的這種功能 = =
作者: beknight (小空)   2014-08-24 19:44:00
1.你們→前手與你。2.可以試著主張,但不一定主張有效。3.都可以。4.關於這個問題就要回歸到之前所說的「看你們是怎麼說的」。這句話的意思是代表你和前手在訂定契約時是怎麼溝通的。因為違建只能使用無法登記,所以通常在訂定契約時,買方和賣方就會先協調是否就違建部分減價之類的。如果你已經接受違建的接收,亦即願意承受相關的責任與風險。如:違建遭檢舉須被拆除。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25 12:21:00
基本上喔沒有圖或照片,沒有人知道狀況,管委會有他一定責任和義務在,避免不當使用基金就是其中, 你的主委願意出面幫你,就好好跟樓上釐清囉~
作者: ixixet (= =)   2014-08-27 00:07:00
請律師吧!你的問題在社區沒法顧居中協調下,看起來管委和管理公司也很難使力,加上都是口述,這種哪能確實抓到重點,替你解決問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