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告訴人已知被訴人無犯罪行為仍不撤告

作者: yachuchu (啾啾)   2014-07-23 20:57:26
【刑事自訴狀內容】
告訴人(甲)自訴刑事告甲男友(乙)、土地介紹人(丙)、系爭土地登記所有人(丁)
共三人偽造文書,盜賣告訴人土地
丁為人頭,無購買土地真意,明知為自訴人土地,仍意圖為不法自己所有及偽造文書
【事實情況】
丁委託資產公司(戊)購買土地
丁戊簽立土地購買委託契約書
丁依約付款給予戊,戊代為處理購買土地情事
丁完全不知道也不認識甲乙丙丁
丁在準備庭提出與戊簽立的土地購買委託書
也說明完全不認識甲乙丙丁
準備庭結束後,甲對丁說:知道丁是無辜的
但是甲仍不撤告
【問題】丁該怎麼辦?
提起誣告附帶民事賠償?
因為乙丙為台北人,因此在台北開庭
丁為高雄人,不僅要請假,還要奔波兩地
如果能請求賠償的話,賠償又可包含律師費
就想請律師代理該訴及提起誣告附帶民事賠償
但是就怕不成立無法請求賠償
律師費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請鄉民大大們大發慈悲的指引明路
小丁丁在此感激萬分<(.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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