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車行試車發生車禍律師要求出庭作證

作者: slulus (lulu)   2014-06-24 16:33:50
一、車禍發生日期:2013年4月左右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原告撞擊當下安全帽脫落撞到頭,蜘蛛膜下腔出血,臥床轉院無法連絡
被告手腳大面積擦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當下路人幫忙報警,被告驗完傷後自行前往警局做筆錄
現場有等警方到達後蒐證才各自將車子移走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皆有保險,不確定原告是否有連絡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男友將大型重型機車(300C.C.)放置車行修車,車行老闆(被告)當天晚上調整好後自行騎車
出去試車(老闆沒有大型重型機車駕照,僅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途中超速(限速40,騎至
70左右),原告從對向廠房出口直接左轉至被告行駛車道,擦撞到被告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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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線為被告行駛路線(行駛於內車道)
黃色線為原告行駛路線
原告擦撞到被告車身後,原車倒地,途中安全帽脫落,頭直接著地,造成蜘蛛膜下腔出血
被告被擦撞到後,連人帶車往前方滑行,車身擦撞人行道嚴重磨損
原告母親前往探視原告後,接受原告公司法務部門建議提告傷害
被告反控原告傷害
車禍鑑定委員會初步鑑定,肇因為原告違規左轉
六、問題:
原告目前開庭三次都未出庭,今日開庭代訴人要求庭上向他的委託人(原告)發通緝書要求
到案說明
原告律師訴請要求我男友出庭作證
我想知道
1.這種狀況下,庭上有可能會認定我男友為重要關係人,要求出庭作證嗎?
2.我男友若真的需要出庭時,需要說些甚麼呢?(我們是發生車禍後才得知車行老闆越級
駕駛)
先感謝各位幫 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6-24 16:55:00
說實話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6-24 18:32:00
同樓上+1,另外對於非你所親見的資訊,建議保留應對....像你所謂的騎到 70 ,這資訊應該不是你親眼所見....還有,你的民事部份也應該要發動了....而且既然本案雙方互告,再稱原告被告,容易讓人混淆...
作者: jsschen (jsschen)   2014-06-24 23:57:00
今日開庭代訴人要求庭上向他的委託人(原告)發通緝書要求-----why?
作者: ixixet (= =)   2014-06-26 20:31:00
律師收了費用後,卻...被當事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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