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關於Cross-post五篇,文章遺失的問題。

作者: akaume (小草)   2019-06-19 13:00:06
一、閣下確實違反CP規定,處分並無不妥。
二、即使是提供資訊、張貼在相關看板,
仍應遵守相同或相似的文章不得發表五篇以上的站規規定,
若有急迫需求,則應洽各看板板主請求代貼。
三、本板非閣下之個人板,請勿擾亂看板秩序,
不應作為您的「備份板」使用,相關資訊將刪除,
若仍再犯,處罰單並加重停權時間,請使用者自重。
※ 引述《XP1 (重複po文5篇,停權12日)》之銘言:
: 我不小心將相同文章發表五篇,
: (4) 禁止發表同內容文章 5 篇以上。
: 七天內所有文章(包含其它無關的文章)都會被系統刪除
: 5 6/17 XP1 □ [情報]【捐血】宜蘭-06/18宣血…(Donate-Blood)
: 6 6/17 XP1 □ [情報]【捐血】宜蘭-06/18宣血… (Lifeismoney)
: 7 6/17 XP1 □ [情報]【捐血】宜蘭-06/18宣血送精美… (share)
: 8 6/17 XP1 □ [情報]【捐血】宜蘭-06/18宣血… (Ptt-Charity)
: ● 9 6/17 XP1 □ [情報]【捐血】宜蘭-06/18宣血送精美… (I-Lan)
: 第一篇 : 捐血板 (剛好合乎板旨,就是捐血)
: 第二篇 : LM板 (同意公益捐血文)
: 第三篇 : 分享板 (剛好符合:公益、情報、分享)
: 第四篇 : 公益板 (公益)
: 第五篇 : 宜蘭板 (所貼之文就是「宜蘭」缺血資訊)
: 是人工手動PO文,選過板面,而不是隨機轉錄。
: 規定是不能達到五篇,昨天剛好達滿五篇。
: 之前都控制在四篇。
: 真的很對不起。現在想諮詢幾個問題,感恩。
: 【一】,這七天當中的文章,也一併被刪除,想請問還有辦法救回來嗎
無法。
: 【二】,目前被停權十二天,那麼這十二天當中,除了站外,其他網站和中繼站,
: 那麼,PTT還有什麼辦法可以發一些缺血的急訊、公益活動的即時資訊呢。
請洽各看板板主請求代貼,但板主並非有義務代貼。
: 【三】,這七天的文章被刪除後,如果能救回,在系統上,
: 是否要手工再到原先各板去重PO?還是它會自動回到各板去呢?
刪除後無法自動重回板上。
: 以上基於對系統和相關都不了解,所以諮詢一下。感恩。
以下資訊多為該使用者備份資料,予以刪除。
: (文章底下借我備份一下,抱歉。因為目前12天無法發文,怕丟失了,借我備份在下面)
: sorry
恕無法配合,部分文章刪除。
: https://i.imgur.com/NelSy9O.png 他是一般用戶 不是站方 ip:馬來西亞
: 這麼多人CP,如果他們貼了廣告商業文,被檢舉,那也就算了。沒什麼好說。
: 但是缺血急訊,這12天就沒辦法po了。因為PTT是一個重要的中繼站。
: 少了PTT做為中繼,很多公益訊息的轉發、傳遞,會降低,捐血人數公益活動人數也會降低
: 因為缺血急訊是即時性的,或是某些公益活動當天結束,通常是提前一天發文。
: 檢舉達人拿著相機在路上走,看到
: A一群人捐血,車子停在黃線。 ←可先勸導一下,勸不聽再拍。
: B一群人吃飯聊天唱歌跳舞,車子停在黃線。 ←不用勸導,直接拍。
: 是看做什麼「事」,並非看什麼「人」。
: 並不是po文人需要優惠,而是指文章性質與內容。
: 如果是缺血急訊,那檢舉達人可以發一篇信,請人刪除一篇,就可以避免CP。
: 結果整個板面都是他的檢舉文。他文章底下顯示國別:境外(馬來西亞)
: 檢舉原文
: https://www.ptt.cc/bbs/Board-Police/M.1560761096.A.B4A.html
: 剛才有人傳訊息來問我,「你在外面做什麼為何被警察開罰單」
: 一,PTT是模擬國度,有PTT法務部、PTT財政部、發行PTT貨幣(P幣)
: PTT罰單、用P幣去支付。不是真的罰單,不是新台幣和真的財政部˙˙
: PTT有自己的PTT新聞部和PTT警察局。
: 二,Cross-post就是「超過五篇發文,文章內容相同,視為洗板。」
: 會被PTT警察開PTT罰單,必須使用P幣去支付。目前停權12天。不能PO文。
: https://i.imgur.com/HMgAYwS.png 06/11之後的全部被刪了
: https://i.imgur.com/XzWpV9x.png 06/11之後的全部被刪了
: 搶救重建資料,07/01復權。而停權的帳號,在其他板無法po文。只好每日來此簽到。
: 這12天當中依然不可以停止,在其他公益性質的網站然要繼續傳遞公益。
: 只是說少了PTT這個中繼,分享參與人數會降低。PTT是重要的中繼傳遞站。
: 另外,我到PTT2去po文,位置在八A板。 板名是AAAAAAAA (八個A)
: 但是人氣很少,效果不如ptt1。
: 以下編輯紀錄,是每日簽到的時間紀錄。編輯紀錄是由系統自動,不是人工。
: ↓所在位置 ↓時間
: ※ 編輯: XP1 (1.169.117.244 臺灣), 06/19/2019 12:22:41
不論閣下的動機為何,但CP行為屬實,處分並無不適。
若您對判決不服,請至《Board-Police》板申訴。
位置: 市民廣場 > PttBoard > PttBPolice > Board-Police
再次強調,勿再將本板做為備份資料使用,若有發現,將加重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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