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因故遭退註處分者應同時解除板主職務

作者: holishing   2017-07-28 02:59:47
※ 引述《vincent7977 (白水放)》之銘言:
: 如題
: 先前台大(NTU)板面臨現任板主遭退註處分
帳號部的業務
: 因而長期無法執行板務
: 進而遭發起罷免連署中
跟板務較相關者應洽看板隸屬群組
: 帳號若被退註即無法在所有板面推發文
: 將會嚴重影響板務執行
: 而帳號遭退註必定是由於違反站規
不一定吧, 有些是因為要更新或取消自己當初註冊要用的認證信箱
那種也會被退註, 不一定違反站規
: 具板主身分卻違反站規
: 遭撤除職務處分並不過分
不予置評
: 建議站規相關條文新增
: 未通過註冊者不得擔任板主
: 具板主身分之帳號經退註處分即刻解職
: 以上
建議向看板隸屬群組提出會比較適當
==
以上為路人觀察的看法與心得建議, 跟站方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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