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對這裡的法務要有淘汰機制

作者: rofea (あいうあお)   2016-09-22 11:53:54
首先,我有説明是有關本版事務,本版為「站規建議版」,有關版規的相關建議當然很歡
迎在本版發表。
第二,被刪文問題及被水桶問題已在信中回覆,在此不再回應。
第三,因本篇討論串無關本版事務,基於版主職權,本版文章從本篇開始禁止再回應,否
則視為鬧版。
以上。
※ 引述《personasa (personasa)》之銘言:
: ※ 引述《personasa (personasa)》之銘言:
: 我這討論串至今一共有三篇發文(不含本篇) 皆無違反版規
: 因我之前被刪文及水桶 我不服
: 故再說一次 版主群勿刪我的文章
: 至於為什麼不私信給版主而要po在這裡呢?
: 我日前有私信版主群表明同樣的想法了
: 版主之一的rofea回覆我說,叫我有事直接在這裡講
: 以下附上我私信版主群的文章和rofea的回覆:
: 以下是我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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