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對這裡的法務要有淘汰機制

作者: whenever7963 (Picket Destroyer Type-0)   2016-09-21 23:42:47
※ 引述《personasa (personasa)》之銘言:
: 1.請看violation之判決,有太多的誤判
我也覺得有誤判耶 某些累犯的刑度太輕 顯然無法彰顯站規的效果 應該加開5張罰單
: 2.法務的相關版規有很多球員兼裁判的現象
我也覺得很多球員兼裁判耶 自己違規又自己跑到PttLaw主張自己無罪
: 3.不服violation,頂多只能上訴到PTT Law,至少應再增加一級
我也覺得應該開個PttSuperLaw耶 對於某些浪費法務資源的人直接宣告不受歡迎使用者
: 4.應建立制度,懲處以及淘汰失職的法務
我也覺得應該要建立制度 懲處以及淘汰失職的使用者耶
: 5.做出判決的人要屬名以示負責
我也覺得做出判決的人應該要寫該使用者違規過幾次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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