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將原告變成被告的法官適任與否的問題

作者: personasa (personasa)   2016-06-01 01:20:44
※ 引述《guohuo ()》之銘言:
同意原po的建議
原因:
我之前被不當的判決害慘
我只是和一名本站的使用者溝通,硬被冠上大量騷擾的罪名
因為要在檢舉版澄清和事實不符的控訴,又被以違反版規懲處,
一下子兩個帳號變成11張罰單加3個月停權
還被PttLegist2威脅說,罰單不繳,要永久停權我
......針對這部份,實在是很想飆髒話!因為機制設計有問題,被停權根本不能繳罰單,
怎麼又會因為這樣而又要被永久停權?這哪們子的道理?濫權!
因為在檢舉板上回文,被罰5張罰單,然後帳號被砍.
因為帳號被砍,但我有相關事務需要私信詢問法務,只好申請新帳號,
而且在信中一開始就表明身分,後來也"多"次回覆法務我分身帳號的使用情形.
PttLegist竟然把我送多重帳號查詢!
我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嗎?
我現在是還有繼續違規嗎?
極度不滿PttLegist以及PttLegist2.
並且,我懷疑就算從violation上訴到ptt law也沒啥用,
因為好像都是同一群人在判的.
建議:本站法務人員需要適時更替,以免不適任的狀況損害檢舉人或被檢舉人之權益.
: 版上多位法官好
: 我在violation在5/31被開罰單 該文如下
: 31596 ! 5/31 PttLegist □ [公告] guohuo 處罰單一張
: 文章代碼(AID): #1NJKl3dw (Violation) [ptt.cc] [公告] guohuo 處罰單一張
: 作者 PttLegist (批踢踢法務部檢舉板法務) 看板 Violation
: 標題 [公告] guohuo 處罰單一張
: 時間 Tue May 31 16:30:55 2016
: ───────────────────────────────────────
: guohuo 違反本板板規
: 未經本板同意,逕自在文章底下推文,處罰單一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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