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cross-post

作者: MohLih (傻瓜才想賣批幣)   2012-05-16 12:17:05
本板不受理Cross-Post判決不服之申訴
請至Board-Police(看板警察局)提出
※ 引述《nealntulaw (嘉)》之銘言:
: 親愛的版主
: 我今日寫信來請教一個問題
: 因為我遺失了一個資料夾
: 那麼我先擬個關於遺失物的聲明稿
: 然後複製轉貼於各個宿舍的版
: 因為我覺得沒有在做修改的必要
: 結果我就被處罰了
: 理由是CROSS POST
: 還要先繳罰單 而且不能馬上繳
: 我搞不明白
: 為什麼只不過是PO一個遺失物的文章
: 我只是因為不曉得誰撿到兒PO在不一樣的板上
: 希望更多人能看到(東西不是愈快找到愈好嗎?)
: 為什麼這樣我就要受罰? 我並不是在PO廣告文啊? 請問罰我之前有沒有先看我寫
: 的內容是什麼? 不是可以依照ID查詢嗎? 我這樣被處罰真的不服氣
: 能不能在了解事情的原委之後 再給我一個回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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