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aYffTd3 (HatePolitics) 判決

作者: hankwtc (hankkong)   2023-06-16 11:13:01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1.申訴人ID:hankwtc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a)作出判決者:zeuswell
(b)文章編號:1aYSArwt (HatePolitics)
3.欲申訴之判決︰
#1aYffTd3 (HatePolitics)
執行本人水桶21天
4.不服理由︰
一、判決以申訴人所"轉錄"黃創夏先生臉書文章違反政黑板2-5h應"完整"轉錄之規定。
二、申訴人係以"截圖"方式轉錄黃創夏先生的臉書文章,對於該截圖,申訴人並未做任何
編輯、增刪處理,且附上該篇臉書文章的連結。
三、依政黑板2-5h規定: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
轉錄該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可知本條款僅規定轉錄應完整,不得修改,以維所轉錄文章的完整性,對於如何轉錄、轉
錄的形式、方式,並未做出任何規範; 本條唯一的規範目標就是"完整",而申訴人以截圖
方式來呈現,且未增刪,自然已符合本條款規範的目的及意旨,原處分自屬違法。
四、再者,本條款係屬限縮發言者的言論自由,除非已有明文,對於限縮自由條款之解釋
應從嚴處理,否則將有侵犯言論自由之疑慮。
五、憲法及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於本條之解釋自有引用之實益,查本條之規範目的既係維
護文章之完整性,則不論以文字或截圖方式均已足以達到本條規範之目的及意旨-完整"呈
現文章,使之不致斷章取義,而任由發文者帶風向,因此在維護言論自由的目的下,且"
本條款亦未就轉錄方式有所規範或限制",則申訴人以截圖方式呈現原文,自亦符合本條
規定,無庸置疑。
六、ptt既係許多人發表言論之平台,應維持言論自由之終極目的,不應允許板主任意以
自身意識形態之不同、執法方便等等理由來對條款規定恣意擴大解釋,否則將形同賦與板
主有任意解釋的權限; 尤其各板既已賦與板主有修改板規的權限,在未有任何規定的情況
下,更不應允許板主擴大解釋板規,形同獨裁者身兼行政、司法之情況。
七、再者,申訴人於此次申訴前曾在Hate_Picket中申訴,據處分人zeuswell說明,是否
可用"截圖方式"發表文章,板內仍在討論中(證據附於5-二),顯然板內未有定論,更未形
諸於板規中,益見zeuswell此次處分是在板內未有共識、更沒有規範的情形下,恣意對條
款任意擴大解釋,實有濫權迫害言論自由之嫌,已不適任板主之職。
八、綜上,上開處分顯然超越政黑2-5h的規範意旨,應予撤銷,並應嚴厲警告zeuswell板
主不得以意識形態之不同而一再踐踏言論自由。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一、政黑板2-5h規定: h.除4-3規範之事項外,「新聞」、「轉錄」、「舊聞」應完整轉
錄該
文且禁止修改原文。
二、群組內申訴時,處分人之說明截圖。
https://i.imgur.com/BoXjglG.jpg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