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aU2t3uz (ViolateLaw)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23-06-06 02:40:20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觀申訴人之站內信證據,顯無正當積極的論述像板主申訴,
不具客觀上符合常理的申訴信,加之板主已經多次明示請勿來信;
而申訴人之信件無任何正當論述,屬騷擾信件,給予處分並無不妥。
※ 引述《eachen (易陳)》之銘言:
: 提出申訴時請明確提出下列資料(不依此格式之申訴將不予受理):
: ==============================================================================
: 1.申訴人ID:eachen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aT2dHOv (Violation)
: 3.欲申訴之判決︰
: #1aT2dHOv (Violation)
: 判決主文:
: eachen 處罰單一張。
: 判決說明:
: 本案起因係因檢舉人管理版務所致,然檢舉人已明示兩次拒收被檢舉人之來信,被檢舉人
: 仍持續寄送站內信,顯具有騷擾性質,屬不當使用站內信。違反本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 理規則第六條第二款第一目之一,處罰單一張。
: 若被檢舉人對於版主管理版務有意見不合,加以版主已明示不願收信或水球,請循管道向
: 上申訴,並非無其餘處理管道,望知悉。
: (若此項留白,請以轉錄方式將該判決原文轉錄至本版。)
: 4.不服理由︰
: 由於該為版主一次劣退我19篇 並刪除我所有文章 劣退文章並沒有寄信給我
: 所以我才回信溝通 我沒有騷擾他 試問帳號被劣退19篇 會不會寄信給板主要求公道
: 而且站主也叫我回信跟版主溝通
: (請逐點敘明不服之理由及依據,切勿以亂槍打鳥或打混仗之論述方式。)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劣退我19篇 並把我文章不問理由全部刪除 並把我水桶5000多天
: 試問這樣情況下 不會回信跟版主溝通嗎?
: (請將證據資料附於此申訴文中,切勿僅留指引至該證據原本所在之看板,若有相關法
: 律條例,亦請複製貼上至此,並保留法條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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