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不服PttLifeLaw #1R8Djnki 之判決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8-06-19 12:29:26
此案涉兩位使用者 第一位使用者第一次arrert連推四行文
若至此結束 申訴人沒反擊 則會定第一位違規者 挑釁引戰 依之前都是水桶兩週
而此案原申訴人 選擇自行反擊而非向板主申訴之後arrert又回應
至此雙方戰文都形成 此部分雙方被各依戰文處水桶一個月
而申訴者 其對arrert分成第一次挑釁分成兩部分
其中一部分要求道歉 這部分 本人認定其為私事 並非本版業務範圍
故加以懲處水桶一個月
再來申訴者對arrert第一次與第二次的回應接強調要提告
本人認定要提告也是私事 非本版業務範圍 而雖然提到兩次
但鑑於是對同一件事提告認定只有違規一次故僅處罰一次一個月水桶
而申訴人再遭挑釁不思正常管道申訴而自行回應且還要求道歉威脅提告等
行為都與板規不合認定其情節重大故加以退文
申訴人要求兩方懲處一樣 對戰文部分本人懲處的確一樣
不一樣的部分是因為涉及不同內容,該部分僅申訴人有,
要求情節不同違規數不同卻也要一樣的懲處乃不合理也不合法理,
故本人認為其要求無理由,本人對其判決應無問題
另本人承認對威脅提告亦僅一個月可能有思慮欠周判決過輕之疑,
但在考量其總刑度已達三個月下故以此為數,
或許下次應該先個別斟酌,最後再仿數罪併罰之方式加以減少為是。
原文過長,在此僅引用相關部分
生活法律板板主 depravity
→ arrert : 自己不爽 想要錢直說就好 扯上公正就免了 你的公正 06/13 02:36
→ arrert : 不代表別人也覺得公正 06/13 02:36
→ arrert : 不想被告就管好自己嘴巴 輸不起就別在那學人嘴賤 06/13 02:36
我管好嘴巴? 我就是覺得我有管好所以我根本不怕被告好嗎?
我現在的問題是怕告輸嗎? 不是
我是不爽我就算贏了他也沒損失
就像你現在說我沒管好嘴巴我告你,你是不是要怪自己沒管好嘴巴?
我現在就要告你喔,你要是不公開道歉,我們法院見,我現在就可以拿你實習看看
→ arrert : 你把你嘴巴閉上 一個字都別說 保證都沒你的事 06/13 02:37
來,你現在可以解釋開始解釋了,同時我也已經開始備份這篇資料
「想要錢直說就好」「管好自己嘴巴」
我給你一個禮拜的時間去進行公開道歉,否則我將以公然污辱起訴你。
→ arrert : 歡迎喔~忘記跟你說了 我人不在台灣 都是掛代理 06/13 02:43
→ arrert : 我護照上面也沒有身分證喔~ 要被告了我好怕 06/13 02:44
沒關係,我還是會提告,是不是會成功我會讓警察來跟我說
※ 編輯: Raogo (1.165.120.158), 06/13/2018 02:45:53
→ arrert : 加油!!! 06/13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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