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PttLegist)

作者: PttLegist2 (法務部pttlaw板法務)   2016-05-23 11:54:41
判決主文:
申訴駁回。
判決理由:
一、beauty123為在violation版違反使用檢舉申訴管道,且在Violation版中
可合理推定與申訴人為同一人所持有,為確保其判斷無誤,已另行立案
送至帳號部審查。
二、personasa已達7張罰單未繳納、slimgirl8已達四張罰單未繳納,本站皆
可按照法務部使用規定予以永久停權,如使用者再未依據本站之使用規定
且經帳號部審理後為beauty123亦為同一人所使用,本站將予以送審不受
歡迎使用者,依據您於Ptt註冊時已同意接受之使用者條款
8、拒絕或終止您的使用(1)
您同意本站各級管理者基於其自行之考量,有權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
部分。
予以永久停權。
Ptt法務部 PttLaw法務
※ 引述《slimgirl8 (slimgirl8)》之銘言:
: 1.申訴人ID:slimgirl8
: 2.此申訴案件相關資訊︰
: (a)作出判決者:PttLegist
: (b)文章編號:#1NGTxPvb
: 3.欲申訴之判決︰
: beauty123 於本板大量回覆文章,已造成本板業務困擾,其內容可修正成一篇文章,
: 卻分成三篇。違反本板板規第八條,處罰單五張。
: 其帳號登入未滿60次,處罰單一張後刪除帳號。
: 4.不服理由︰
: 1.根據以上判決內文,一篇分成三篇,哪裡叫大量?
: 2.一篇分成三篇,多了兩篇,判決的結果是砍帳號,處分重到誇張至極!
: 3.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回文的篇數遠超過beauty123,
: 卻只罰beauty123?此判決無法服人!
: 4.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一堆使用者直接回文都沒怎樣,
: beauty123自然會以為這樣做是可以的.
: 5.violation版以及這個版多的是直接回文的錯誤示範,版主並未一一
: 給予其處分,容易讓其他的使用者認為在檢舉版回文是可以的.
: 既然版面的管理會讓人誤解,自然不能施以任何處分.
: 補充說明:因beauty123帳號被砍,只好slimgirl8代替他來申訴
: 5.支持貴申訴人理由所需之證據︰
: violation版 #1NGTxP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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