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depravity) Re: hello~ 想解釋一下QQ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4-11-13 09:19:29
※ [本文轉錄自 ganbaday 信箱]
作者: ganbaday (低調)
標題: Re: hello~ 想解釋一下QQ
時間: Thu Nov 13 07:26:04 2014
你好~
※ 引述《depravity (沉淪)》之銘言:
: 您的問題 該舉例非必要 其實只需寫出兩種見解及可
單純是凡舉證當例子說明時,附上出處,被質疑多了,只要別人的東西通常都舉證QQ
只是想證實"那是當事人說的事實,不是我猜的或者亂推論而來"這樣~
: 該舉例僅有圖增困擾之效果
: 而您認為不會有影響不表示不會有其他使用者因您之PO文而作出回應
: 且常見違規宣導已明示不得PO出他板版名
^^^^^^^^^^^^^^^^^^^^^^ 這點跟寫的有落差QQ
: 足見此標準在出現可識別標示而非糾紛之發生才處分
因為我真的不是從他版帶過來繼續吵,所以覺得不屬於此類,才很大方當作舉證orz
====轉貼規定說明===========
「他版事務」即將他版事務帶來本版繼續爭吵,倘在他版
^^^^^^^^^^^^^^^^^^^^^^^^^^
遇有法律糾紛而前往本版詢問時,請務必在文章標題及內
文間將可資識別之文字去除,用代號或是其它文字代替。
===========================
如果我是想吵LOL案來沿伸(例如站在統神方,或者站在另一方),
那我當然要馬賽克ID,還會連統神兩個字都用其它符號代替來躲過,
但這樣打一堆馬賽克實際上仍是想炒他為主體,把統神改為X神根本故意規避XD
正因為我不是將他板的事情帶來本版,也不是在他板遇到法律糾紛,
我就是看規定覺得都不是說我,畢竟我問的主體很顯然是自身手上碰到的東西~
才把標題改成本版格式,內文就沒有特地去修了
我想問的事情,從前後文可以輕易看出就是我貼的"不起訴處分再議駁回書"之內容,
不要說板名、ID什麼的,我連是什麼網站的都避過不談,因為我想問的事統計經驗,
而不是針對我碰到的個案問題...(不過也是其它網站,因此沒有他板什麼的問題)
我深深認為您誤會我了,畢竟規定是那樣寫,我確實沒那個意思。
如果是寫禁止貼出其它看板名稱或者文章代碼,那我轉貼時自然就會修改,
而不會只修改標題了。
: 且該事件在該板亦曾沸沸揚揚 足見為一她板糾紛事件
: 如閣下認為處分不當 請依站規油上轄單位處理
: depra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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