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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人在國外,明年才會回台。
日前有一封雙掛號寄給我,可能是接案的報酬支票,
但我家人因有事沒有代收到。
後來家人去郵局補領的時候,郵局人員說要有收件人(我)的身分証才行。
但是我的所有證件...當初都被我一起帶來國外了,
(身分証、駕照、健保卡...等)
請問這樣是否就完全不能領了呢?
還是可以拿戶口名簿 或 我傳真代領委託書跟證件影本回去,也可以通融?
還是最麻煩的情況就是我把證件寄回家..?
作者:
azukitw (◎ ω ◎)
2014-05-13 17:48:00沒那種一定要你身份證的事 同一戶口內家屬皆可代領掛號你家人只要帶1.他自己身份證(證明身份)2.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明他和你同戶口) 就可以領了如果還不給領就打0800 郵局對會吵的小孩通常都會給糖
作者: greecat (皮卡丘) 2014-05-13 19:09:00
不要再亂教打0800了好嗎....
作者:
sanelle (sanelle)
2014-05-13 21:43:00拿戶口名簿跟你的印章+代領人的證件
作者:
azukitw (◎ ω ◎)
2014-05-13 22:44:00樓樓上 不用印章 有證件的話 簽名或蓋章皆可
作者:
sanelle (sanelle)
2014-05-14 00:59:00但原po是要委託家人代領,規定是要出示收件人的印章或委託書
作者:
ddity (ddity)
2014-05-14 22:39:00印章真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同居事實
作者:
netspy (哈哈哈)
2014-05-17 07:39:00重要的是有人從該住所拿印章出來~(記得要問有沒有這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