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海峽兩岸CrossStrait版主胡亂處罰

作者: Iamaidiot (神經病)   2017-11-09 23:26:35
※ 引述《prudence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上次10/28號之後的事件之後就有頻繁以書信的方式跟兩位版主聯絡.
: 但是我並沒有收到版主mafa對版規方面的意見.
: 加上我這次回台中休息,拿完換洗衣服後就會回山上.
: 基本上,是不可能在下次回家上線前使用bbs介面處理此事.
: 所以因工作問題,恐怕也沒辦法在開票的三天內給您結論,
: 就這點上向您抱歉.
: 由於沒有版主mafa的意見~
: 所以這邊所能陳述的也是代表自己的立場來回答版主的詢問.
: 第一個部分是有關那三個記點,是有其版規的處理方式.
: 問題是在兩岸版精華區的所謂白名單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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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個部分只有上次28號後,跟其他版主書信往來之間我才知道有這個部分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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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我在這部分的處理會跟其他兩位版主的不同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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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之前我只看置底板規的相關細則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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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問是誰讓你產生你的處理寬嚴跟另兩位板主不同這件事是很正常的錯覺?就算這
很正常,是誰告訴你你可以甩開同僚意見硬幹的?曾幾何時我所熟悉的批踢踢政治小組
看板文化在我一無所覺的時候發生了如此巨大的變化,我卻渾然不覺?
  同樣的狀況,甲板主判A使用者沒事,接著乙板主卻賞B使用者一個水桶,這怎麼
會正常?你難道以為B使用者不會來這邊要我糾正你們的雙重標準?如果兩位使用者好
死不死分處不同陣營,你難道認為使用者不會指控板主群主場優勢或打壓異己玩太大?
這辯白讓我勃然大怒啊。這一個月來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在關於你的申訴裡提到一件事:
別過分雙重標準。你先前跟下面的敘述裡表明你在跟同僚對幹也就算了,你這段話是在
跟我對組內所有板主的要求對幹耶。
  不只使用者在參加看板討論時須做功課,批踢踢的各階層管理職在就任前也要做功
課。沒有道理說使用者在發文前要先知道需遵守哪些板規,板主在上任前卻不用搞清楚
自己看板的板規,各種管板工具以及上層單位對組內板主的要求。
  我可以接受你不知要去哪邊查看各種處分記錄這種說法;但身為一個上站千多次的
使用者,不懂在看板上以使用者ID去搜尋既有處分記錄;身為新上任的板主,初次執行
板主權力時不管違規使用者是否已有違規記錄,不查看板不查精華區也不問同僚只憑自
己的看法來決定處罰輕重......我嚴重質疑你是否真有誠意管理兩岸板。
: 第二個部分是版規的處理標準異同的部分.
: momoTT有要求過我必須先警告後七天再犯才能夠水桶或警告.
: 這點我也有向momott反映執行上有所困難.
: 例如說這個水桶案例:
: : #1PxPoCRf 推文中
: : → f4uncy: 共產黨默許青天白日旗懸掛在中華人民共和180.217.254.157 10/23 18:56
: : → f4uncy: 國臺灣省。180.217.254.157 10/23 18:56
: : 建議列表外的稱呼,因#1Pq6jPEZ.此為版規再犯 故水桶七天論處.
: 我如果沒有當下給他水桶,那就跟我在版上看到已經點燃的炸彈引信卻不踩熄一樣的愚蠢.
: 畢竟我通常是兩三天上一次線,不可能隨時盯著兩岸版.
: 當下沒給他水桶,下次上線的兩岸版幾乎可以想見的就是情緒文跟人身攻擊文互飆.
: 在我來說 不處理類似的案件,視為身為版主的瀆職.(看到卻不處理,刻意造成版面的混亂)
: 還有我會希望能夠對同一篇文章內的違規連續開罰
: 例如說
: #1PsvFJa_
: → b195f1a: 還在集團投票,你民主到頭殼壞了嗎? 36.231.67.148 10/09 23:30
: → b195f1a: 沒看到加泰隆尼亞的結果? 36.231.67.148 10/09 23:31
: → b195f1a: 到底是怎樣才能產生這種死古不化的腦袋? 36.231.67.148 10/09 23:31
: → b195f1a: 台灣是個國家,名字是中華民國,憲法包含 36.231.67.148 10/10 00:23
: → b195f1a: 中國大陸地區,你們自衛高潮了嗎? 36.231.67.148 10/10 00:24
: → b195f1a: 台獨的腦子已經被這些媒體政客洗傻了。 36.231.67.148 10/10 00:25
: 該名使用者在同一篇的推文中同時使用了人身攻擊 群體攻擊 性版文.
: 然而momott卻會要求一篇文章內一次判斷違規類型,
: 不會按文中語句來累積水桶.這個部分我也是沒辦法同意.
: 犯版規的人一次在同篇文章犯了五個板規,然後我只能先給他個警告?
: 我覺得這是對遵守板規的版友相當不公平的.
: 最後由於工程延誤的關係~請假的部分會由十天改十二天.
: 這段時間還是謝謝各位對我的包容指教,不論試閱的結果如何.
: 自己的錯誤跟疏失會再三反省.
  不用以f4uncy舉例,除了太誇張的處罰以外平常我不會針對個案申訴表態駁回或支
持板主的處罰,我對申訴的處理重點一向是注意板主是否依照板規行事以及板主是否雙
重標準,但這一個多月內我至少兩次在這邊告訴使用者f4uncy受到處分實屬應該。
  你不只一次在這或兩岸板說自己對板規的不認同,也說自己跟同僚的分歧,但講完
之後你的行為不是跟同僚取得共識(就算是三票取得兩票的多數決也好),而是直接蠻
幹。請問一下,若你的同僚也如此堅持己見,直接推翻你的判決,你們要如何解決貴板
板務的僵局?
  我在本板 #1Pz5vi-t說過每個板都有其固有看板文化,這絕非神聖不可侵犯,但改
革前先取得同僚理解,再告知看板使用者,讓他們有心理準備之後再來推行,這是基本
的尊重。請你多多思考這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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