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oss (132123)》之銘言:
: 2. 小弟看到審查基準第二篇第八章提到
: 關於誤譯訂的訂正部分劃線之訂正本,如果是先前曾修正者:
: "另若先前曾修正者,
: 除檢附以中文本為劃線比對基礎之訂正部分劃線之訂正本(頁)外,
上述,如你所述,應該是指提供以「原始中文說明書」為基礎的劃線訂正本。
: 另須檢附以該訂正本(頁)為比對基礎之修正部分劃線之修正本(頁)
上述,應該是指,以無劃線的訂正本為基礎的修正後的劃線修正本。
: 及無劃線之修正本(頁)。"
以及,以無劃線的訂正本為基礎的修正後的無劃線修正本。
也就是說,應該要先進行訂正,還原成正確的版本。
再以訂正本進行修正。
OA1的修正,都要以訂正本為基礎進行修正。
個人淺見,建議還是致電向審查員確認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