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專利師考試制度改革 刻不容緩 (陳長文)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10-25 11:00:50
藍營國師出來說話了 考試院不要再裝死惹......
國師雖然有些論理部分怪怪 der
不過大方向與結論還是不錯 der
http://money.udn.com/storypage.php?sub_id=5629&art_id=434605
專利師考試制度改革 刻不容緩
2014-10-24 經濟日報 陳長文
陳長文/法學教授、律師
擅長處理超國界的法律事務,現任理律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人。長期擔任紅十字會志工,
從事公益活動不遺餘力,他的個人網站站名就是「愛與正義」。曾任海基會副董事長兼首
任秘書長,為兩岸交流破冰,簽署金門協議,搭建兩岸探親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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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次專利師考試預定今(24)日放榜。此次考試科目高達七科,除了去年增考的「專利
代理實務」,尚有「專利法規」、「專利行政與救濟法規」、「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
「專利審查基準與實務」、「專業英文或日文」(二選一)及「工程力學、生物技術、電
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六選一)等科目。
專利師是民國97年以後才有的稱呼,當年專利師法施行。因應專利師法施行,考選部設置
國家考試,專利師終與律師、會計師比肩,成為國家認證的「師」級專門職業人員。
但專利師的人數增加卻相當緩慢。首屆專利師考試以來,因考科規劃及題目設計與實務需
求有所落差,報考人數偏低,而通過考試也不容易。至102年為止,六年間,僅有199人通
過考試。專利師法施行初期,經專利代理人免試制度而取得專利師資格的有231人,合計
目前全台僅有430名專利師,其中登錄執業人數不超過250名。
約250名專利師,卻必須承擔年逾8萬件的專利申請,平均每人320件,幾乎一天就必須完
成一件,供需比例顯然失衡。於是違法租牌情況屢見不鮮,甚至偶見以文件代收人名義從
事地下代理的亂象。
僵化的考試制度造成許多專利從業人員難以取得資格,是供需失衡的關鍵。
美、歐、大陸等多數國家,有規定報考者須有理工學位,台灣並無此限制,相較之下,似
乎台灣報考資格從寬。但實務上,「普通物理與普通化學」與六選一的「工程力學、生物
技術、電子學、物理化學、基本設計、計算機結構」二理工考科,使許多已有豐富專利實
務經驗之理工背景者,因在校時未曾修習相關科目而放棄報考,遑論非理工背景者。
依專利法第26條規定,專利師只要能從「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的角度理
解發明即可,不須具備發明人等級的高深學識。大專院校之理工科系畢業生已堪為相關技
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因此多數國家均採取「對報考資格設限,但不考理工考科」的立
法政策。
去年增考的「專利代理實務」,已包含說明書撰寫及技術內容比對等題型,理工程度不足
者不易拿高分,從其答題成果,即可充分看出考生對於專利法令的熟悉與應用程度,實無
必要再以二理工科目增加考試難度。台灣宜接軌世界,不僅節約考選部行政成本、減輕考
生負擔,同時亦可兼顧篩選人才目的。
就專利法規等法律考科而言,採取申論題型固然有助鑑別考生對法令之理解論述與活用能
力,然而,考生大多非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亦無必要要求其比照法學院學生答題,申論題
型反而成為多餘的負擔。法律考科可全面改用選擇題,測驗考生對法令的理解能力,並設
計具體案例以考驗其活用能力。
大陸專利代理人考試僅考「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與「專利代理實務」三科
,其中「專利法律知識」、「相關法律知識」亦僅以選擇題方式測驗;在大陸積極布局智
慧財產產業的同時,我們卻仍作繭自縛,一來一往間,終將導致人才流失。
專利師不僅是企業智慧財產戰略規劃者,更在專利布局成敗扮演著關鍵角色;台灣既自詡
為科技島,立即改良考試制度、消弭考用落差,篩選切合業界需求的人才,乃是政府刻不
容緩的任務。
(本文由法學教授陳長文和專利師簡秀如共同執筆,兩位也都是律師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11:04:00
其實重點在市場不夠大而且台灣制度跟大陸很大不一樣在於 台灣一位專利師就可以掛名很多案件 就算八萬給一位專利師代理也不會怎樣但大陸強迫合夥制 人數不夠不能成立代理機構 相較之下 大陸本來就需要開放足夠代理人再說對岸開放人數是官方可以控制度 有一天他覺得人夠多 就會改及格線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4-10-25 14:32:00
重點是律師也可以跨來做
作者: sissey ( )   2014-10-25 16:53:00
,搞不好再幾年,在台灣的中國專利代理人人數會比專利師多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10-25 18:39:00
必然趨勢,產業政策配套完整,產業產值高,中國近年來強力發展triz,提高創新能力,創新能力不夠,專利也是巧婦難為無米炊。繼以色列、韓國以後,第三個強力發展技術創新的國家。前兩年原本triz可以成為大學系統創新課程,被不懂官員評為台灣目前不需要,搞的幾位專精這塊的大學老師出走對岸發展,據知,目前已幫對岸中小企業解決不少企業難題。像我這樣的角色,都有對岸大學邀我當兼任教授,可見人家有多積極。兩相比較下,除了無奈,還是無奈。律師錄取率不都調高至33%?專利師卡10%用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19:05:00
律師第一試33% 第二試33% 一樣是10%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10-25 19:21:00
原來如此,謝謝d大。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10-25 20:30:00
還在說市場不夠大?市場是可以創造出來的...每年八萬件吔!
作者: sissey ( )   2014-10-25 21:07:00
錄取率是其次,重要的是考科背離實務太遠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21:17:00
如果市場夠大 每個專利師出來開業應該都要能吃到案子 有可能?當然 也許不是市場問題 是制度問題
作者: david1216   2014-10-25 21:32:00
法律人希望拿掉理工科目,全考法科,以後考上的人全都法律人,理工人別來搶專利師業務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10-25 21:47:00
完全同意sis大大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10-25 21:55:00
專利師開業吃不到案子是自己的問題, 乾脆餐廳生意不好怪市場太小?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22:41:00
看標準吧 你怎不說考不上專利師怪自己實力不好呢 科科參考各國法制 考試資格會限理工 不考物化不過我們有的吵 不太可能限理工的原因是 專利未必要理工例如 設計專利我是覺得不考物化也還好 還有一科專業科目撐著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10-25 23:00:00
中國也有設計專利 日本也有意匠專利 可是它們都限理工如果要拿設計專利當理由 開放非理工那是不是考設計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23:02:00
所以很多法科跨考基本設計這算呀這組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10-25 23:02:00
就只准接設計專利???? 當然不是 所以限理工合情合理不然的話 就仿效理工考律師一樣....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23:04:00
其實我覺得分類也是可以吵的 現在發的專利證書沒有分組別但我覺得應該要分組 讓客戶在找代理人時知道對方專長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10-25 23:04:00
非理工要考專利師 請先去修 20 學分的理工課程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5 23:07:00
修正 是專利師證書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0-25 23:17:00
理科中的文科:化學 文科中的理科:地理
作者: sissey ( )   2014-10-25 23:34:00
我都考不上,是我實力不好啊~還是少上來跟人討論丟臉啊~
作者: fermion (fermion)   2014-10-25 23:45:00
筆者都是律師,得了便宜還賣乖。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26 00:17:00
理工科大學畢業生已堪為技術領域中具通常知識者?哪個技術領域? 機械畢業的對土木領域有一般專業認知?數學系畢業對生化領域有一般專業認知?考到的專利師執照可有加註: 限機械專利或限生化專利?玩弄文字也不是這樣玩的 要這樣玩的話 法律系是文科所以歷史系畢業生也該有資格考律師執照?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6 01:12:00
sis大 開玩笑 不要介意
作者: mjrt   2014-10-26 17:53:00
不要忘了改報考資格還有信賴保護的問題...
作者: bonaqabo (Always_missing_you)   2014-10-26 20:13:00
板上可能過幾年中國專代就比台灣專利師多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10-26 21:52:00
我明年一定要過專代!(握拳)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10-26 22:53:00
v大加油這種信賴保護 一般好像是給過渡期 或落日條款
作者: ealvis   2014-10-27 00:25:00
資格併行就沒啥信賴問題吧,非理工加考理科跟非法律加考法科, 情況類似, 說真的按照台灣現在的專利師考法, 也弄不出甚麼真的懂專利行政訴訟的專利師,不是只有代理脫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27 02:26:00
所以國內智慧局不怕挑戰? 反正專利師不會打行政訴訟律師又不懂專利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0-27 07:29:00
可是會打官司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27 08:03:00
對問題實質不清楚 首先自己的舉證義務能否滿足就是問題要攻擊對方時恐怕也難抓到要點想想看有智慧的法院當初為啥要從有智慧的局找技審官協助訴訟公判進行
作者: brenthsu (brent)   2014-10-30 08:55:00
我一直想不懂 專利師考英文跟日文的目的在哪?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31 10:06:00
樓上 專利的法定新穎性是全人類標準的 您說呢?
作者: brenthsu (brent)   2014-10-31 13:51:00
法定新穎性? 這是新名詞嗎?那有非法定新穎性嗎?甚麼是全人類標準? 新穎性跟全人類標準有甚麼關聯?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10-31 17:16:00
ㄟ都.... 這是一種"絕對新穎性"vs"相對新穎性"的概念不過現在已經沒有相對新穎性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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