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欲申請的專利有沒可能被專利師洩漏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10-16 23:04:50
在版上窩了一陣子
發現偶爾會有一些像是個體戶發明人問這類問題
我的建議是:
如果你只是想要張專利證書給你的產品作宣傳
自己寫就好了用不著找事務所
記得申請新型
用電子申請台幣2400就打發
而且除非太誇張都一定過
這邊請注意,產品有專利不代表不會侵犯他人專利喔
如果你很重視你的發明
還是建議找事務所寫
沒經訓練過的外行人寫壞的機率遠遠遠大於事務所洩露的機率
而且更有可能是你自己寫壞都不知道
白繳一大堆規費維護費送智財局
順便再揭露一堆技術送給大眾
專利並不是通過了拿到證書就好
如果Claim寫壞了拿到一張權利範圍小到爆的證書也是沒有意義
當然不是說事務所寫的一定好
只是在絕大多數情況下還是會比外行人來的好
(容我抱怨一下 台灣的專利電子申請系統真是麻煩又不友善到爆了)
只是要注意
對個體戶而言
專利並不是很便宜的玩意
台灣專利的話,找事務所寫+後續答辯+領證費維護費先抓個十萬吧
美國專利的話,可能光申請就要十萬,還不包含後續答辯跟領證費維護費
至於擔心的事務所洩密問題......
據說還是會有,但是我認為對個體戶而言不是那麼需要擔心
(比較該擔心的是有沒有事務所願意接你的case)
台灣大一點的公司大概專利件數都是幾百幾千幾萬件
其中真正有用的不多
能拿來賺錢的更是少之又少
你覺得非製造業本行的事務所怎可能會認定你的發明超厲害超神奇
進而決定不惜犧牲聲譽也要來偷你的點子?
容我抱歉的講一句
發明人常常會認定自己的產品/點子超厲害
卻沒有想到世界上人口這麼多
就沒有人比你先想到嗎?
同樣或類似的東西只要有留下可被查到的文獻紀錄
理論上就會讓你的點子失去可專利性
(當然沒有被專利審查委員查到的話還是會被准許專利
但如果被對手挖到了就很難告人了)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告訴個體戶發明人
防事務所防這麼大其實沒啥必要......
在擔心被事務所洩露之前
應該先擔心自己的點子到底有沒有專利性&考慮一下要專利證書的目的在哪裡
可以自己先上智財局網站以及google patent作點功課
再來評估到底要自己寫還是找事務所
或者就此算了
(專利是燒錢的錢坑啊~)
最後
我不是待事務所的
說服個體戶找事務所寫案子對我也沒有半點好處
(頂多就發文賺點P幣)
以上就參考看看吧
※ 引述《uhawae ( 好 屌 )》之銘言:
: 欲申請的專利有沒可能被專利師洩漏呢
: 有保護的方法嗎? 是事先簽保密合約嗎?
: 保密合約防的了嗎? 大事務所會比較好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16 23:21:00
"產品有專利不代表不會侵犯他人專利"這點 善心人要否順手也給些讓外行人容易理解的解說?
作者: hetty (海蒂)   2014-10-16 23:25:00
專利是排他權不是專用權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10-16 23:26:00
產品有GMP標章不代表一定安全(死
作者: hetty (海蒂)   2014-10-16 23:26:00
如果不懂這句話表示根本就不知道專利是什麼推這篇中肯http://tinyurl.com/mzfsvua 這篇講的很清楚
作者: canofdream (說服自己)   2014-10-18 20:34:00
快點頭 不然別人以為我們看不懂
作者: Jester (Jester)   2014-10-20 18:00:00
抱歉請問專用跟排他的差別在哪呢?
作者: ithil1 (阿椒)   2014-10-20 19:45:00
排除其他人不代表自己一定不會被他人排除啊...其他人不可以用,不代表自己一定能用。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10-20 22:13:00
專甪=自己可用+他人不能用;排他=他人不能用。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10-20 22:40:00
甪跟用看起來好像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10-21 02:18:00
長角的用 注音是?
作者: Jester (Jester)   2014-10-21 06:31:00
謝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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