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專利申請問題

作者: tijj (my two cents)   2014-07-19 00:07:55
(有板友說表明在哪間事務所,以後會不給案子。放心,我現在也沒處理過
台灣的案子。因為美國的案子實在已經多到滿天飛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討論一個國家的專利訴訟勝率,台灣雖然以智財法院為主,但也不代表就能忽略其他
: 法院的判決結果。就台灣專利權人勝訴率的部分,我個人認為數據資料應該包括智財
: 法院與普通法院會比較恰當。
: 美國雖然有90多個聯邦地院處理專利訴訟,但案件有趨勢集中往某些勝率相對較高的
: 法院跑,但這某些勝率較高地院的勝率不等於overall"美國專利權人"的勝率。
對啊。你這不也說了,所以你引用SSRN那篇Stanford Law School的資料是
又如何呢?就只是為了秀"Stanford"這校名嗎? 那篇文章的分析是正確於它
文章本身的分析前題,文章本身是對的,但你個人的解釋是錯的。這篇文章
的統計是完全牴觸你引用認為要考慮和解的ipwatchdog網頁。MrCAKE等版友
也都指明了。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我的數據資料一開始主要是根據2014.06.27在交通部集思會議中心,
: 由交大科法、台經院、台灣科技法學會主辦,以及由司法院、交大科技與社會中心、
: 工研院技轉中心及交通部會計處協辦的"我國專利法制與審判實證研討會"所提供的
: 大會手冊。
: (很遺憾沒下載電子檔,身邊僅有紙本)
: 根據大會手冊,與專利訴訟勝率(原告獲一部勝訴判決以上)相關的資料,與智院有關統計
: 資料在P.96,第一審判決資料在P.98,
: 直接指出智院判決專利權人勝率資料在P132頁,在p132的相關資料中指出有關專利侵權
: 涉及損害賠償一審判決的樣本數526件
: (排除與專利侵權損害賠償無關之專利案件、同一無效專利重覆起訴之案件47件),
: 專利權人敗訴357件,專利權人勝訴80件。
: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學檢索系統網站,時間:2008.07.01~2014.04.30。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1. 第一審原告獲得一部以上勝訴判決(2008.07~2013.12,總案件數:2609)
: 第一審(包括智院與其他一審法院): 281/1387 =20.3% (大會手冊p.98)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銘言:
: 281/1387(應該是包括智院與普通法院為管轄法院)
: 單就智院一部勝訴判決來看專利權人(原告)勝率是偏低
: 128/1138=11.2% (大會手冊 P.96)
128? 是嗎?
大會手冊幾頁又幾頁,這樣不累嗎? 拿著一本冊子,自己詮釋。 你真的
有看懂裡面的內容?就如同你有看懂那些你引用的英文網頁嗎? 如果有而且
你若真的很懂,你根本無需迴避版友們的問題,使得表達都不清不楚。我
相信你很清楚你到底看懂了多少。不然請你給書本或大會聯絡方式,使得
讓板友可以求證你所解釋許許多多都令人很懷疑的部分。
關於勝率,感謝熱心的台大學弟妹所提供資料(資料來源:智財法院統計室的
王專員分機229)。目前民事一審專利侵權案勝訴約29件(受理約549件),你根
本連這個值都給錯,根本沒有給出接近29件的勝訴值,怎是128 ? 你這台灣的
部份一整個都有問題。你說有的案子不在智財法院在其它法院審,好,勝有幾
件? 有兩百多件嗎? 你的智財法院的勝訴值根本就是錯的。你給的這些數字可
能連不是侵權案都涵蓋進去了,說真的,你還蠻誇張的。求證居然是留給大家。
: 美國專利權人(patent holder)訴訟勝率的部分,大會手冊中引用pwc2013的報告
: (樣本數1856件case,6b圖),但是對美國地院專利權人勝率是引5a的資料。
: 也就是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s:
: NPE 24%, PE34% (大會手冊P.50)。
: 由於先前手冊不在身邊,所以我自己又google了一些資料,其中Stanford Law School
: (SSRN-id1597919 WHERE TO FILE YOUR PATENT CASE)的統計資料僅統計至2010年,
: 雖僅33個地院,但樣本數高達兩萬多件,這比樣本數僅1856件的PWC資料,就2000~2010?
: 資料來看,似乎更能真實反應2011年以前整體美國專利權人勝訴率。
: 2011後 TXED和DED高勝率地院案件數量爆增,推測這應會使整體勝率較2011年以前提高。
: (見相關資料3.)
: 雖然PWC的統計資料也是由1995~2013。但是並未獨立統計有關AIA後(2011後)的勝率,
: 因此略而不提,暫時保留。
不是1995到2012嗎? 不過算了,我不挑你這種毛病。
: 以practicing entity來說,面對美專訴訟,就Forum shopping的角度,應該不能只看
: 勝率而忽略敗率,難保今天你告人,哪天不會變成被告。
所以呢? 這重點是什麼?
: 其他有關部分:
: 不考慮和解, trial勝率是否可代表us patent holder overall success rate?
不行。所以這兩個值都有人用。我知道你想用三成的值,不是有板友說了嗎?並沒
有人認為這個值是錯的,這系列的每位主辯者就我所看到的是你個人關於這三成值
的解釋是錯的。
: 根據資料2.(SSRN-id1597919)指出2000-2010年間兩萬一千六百多件美國專利訴訟走入
: trial案件僅佔所有專利訴訟案件的比例約為2.8%,其中僅五間District Court有超過
: 5%的案件走入trial(table 4.),這樣的比例下,就2011年以前整體patent litigation
: 案件數來看,PWC trial 若再加入summary judgment後,
: 地院對專利權人的判決結果應該會更完整。
一樣,如前述,還是抵觸你自己的ipwatchdog網頁。
我不喜歡讓版面很凌亂,所以刪刪減減,該講的都講了。也不想幫你check哪個網頁
有支持或沒支持你的論述。因為你有夠多網頁都是不支持你的說法了。
當我看到學弟妹所提供的值,真的證實你對這些勝率的了解還蠻亂七八糟的。
: : → ipme:你舉了很多例子,但是感覺是大家在幫忙你看懂英文. 07/15 10:05
: : → ipme:否則你不會舉出偏題或不支持或抵觸自己立論的這些網頁 07/15 10:06
我真的十分同意上面這兩句。 而且可能不只英文。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19 00:14:00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19 00:19:00
推專業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4-07-19 01:12:00
貴所不是很多台申請美的交換案嗎?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7-19 07:43:00
就是要這種戰文阿............(拉板凳ing)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19 08:01:00
樓上,我以為你會變身為南宮恨,放出一氣化九百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WZxIxgPBHI
作者: ipme (oOpz!!!)   2014-07-19 08:19:00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01:25:00
一般人就算了_版主也推戰文_無怪專利板討論風氣不盛
作者: cloud7515 (殿)   2014-07-20 01:43:00
一氣化九百不是黑白郎君嗎!?
作者: kaikai1112 (骨髓捐贈match也是種緣份)   2014-07-20 08:29:00
如果戰文會讓討論風氣不盛 那八卦版.......應該是全 PTT 最沒人氣的板.....呵呵.....如果 m大 這麼在意版上的討論風氣 發個好文來引領時尚
作者: mark643kimo (小莊)   2014-07-20 09:38:00
好的戰文可以讓人學習,畢竟越辯越明但如果只是無意義的口水戰(如八卦版有些文章那就真的沒意義了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09:56:00
沒貢獻的兩個人 去對其他po文有貢獻啦 推板大啦
作者: hh47 (百事可樂)   2014-07-20 10:18:00
我真的也蠻瞧不起零貢獻卻又想強出頭的。不想看可以按方向鍵左鍵。低劣又被刪文的語句也真的莫屬mkedware了。專利板板風你看不慣你可以離開,我相信mkedware的能力一堆人可以取代你。
作者: MrCAKE (Keep Working)   2014-07-20 16:24:00
我也認為版主這樣的態度是有待商榷的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1:55:00
我不是第一個人說,專業也出不了頭,但我也不會指名的酸人,各位若認為好,我都沒意見,只是說真的可能是我學淺只看的出這文百分之70都在酸。
作者: magamanzero (qqq)   2014-07-20 22:05:00
還好啦 個人覺得這篇還可以 反正版大OK就好酸的程度有沒有超過 就交給版大去判斷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08:00
樓上暴粗口板主都沒進你水桶了我指mkedware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10:00
取代我什麼? 教學相長//越辯越明 語氣差別而已。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14:00
是不是酸文戰文我覺得還好 但暴粗口我就會覺得沒水準雖然板主是戲劇化的口吻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16:00
B大 我被劣了 那文的意思是 要酸再來都OK啊 但是有好處嗎質疑完英文能力 質疑中文能力 接下來是要質疑智商嗎?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18:00
對啊 板主對你很寬容 你粗口 人家並沒有禁你水桶我覺得就事論事吧 就像我覺得粗口就是沒水準 沒針對性你說你在前十大 我或許相信你 但我相信你一定不是上位決策者因若是上位決策者我不相信談吐會像你這樣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22:00
OK啊,我完全沒想反駁什麼,粗口認定也是板龜4,板主認定我都沒意見,不過老實說我若是您好朋友 我們閒聊 我也會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23:00
你何不對這議題發表高見 而不是扯一堆有的沒的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23:00
那樣說話,你可以認為我沒水準,OK我也不會去質疑你什麼噢,是不是決策者很重要嗎? 君不見此串酸人程度但我覺得他們其中一定有某些人是決策者呢...另外就是 我老闆真的罵起人來 粗口咧..我可能連狗都不如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30:00
你不覺得推文模糊焦點要強出頭是你嗎? 你為何不發表一篇呢?像我沒料我就閉嘴 不要去妨礙別人發言 不是嗎?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38:00
我出蛇頭了?要大家緩和一點也算出頭?我沒料就要學你閉嘴?你可戰我含覽啪吃飯OK,你有看到全文其它問題與內容嗎?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2:40:00
第二次粗口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2:42:00
完啦我不小心REPEAT了我要被水桶了..我何德何能妨礙我也說到能討論到這份上他們都很專業,我錯了嗎?板主想看戰文,我不想看酸文,我錯了嗎?
作者: ipme (oOpz!!!)   2014-07-20 23:05:00
不想看,你為何不按方向鍵左鍵? 你嘴真髒.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3:13:00
到此我都還是一路推文,我不是眼不見為淨之人。您自重。我學歷低易粗口也是我本性如此,至少我不說人髒。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3:32:00
不會有人想要你這種推文吧 你現在是連粗口你都要合理化嗎不然你要人家說你嘴巴乾淨嗎
作者: orsonplus (奧森普拉斯)   2014-07-20 23:42:00
專利從申請、取得到維護,每個環節都是逐字逐句的在攻防筆戰本來就是討論的一種,你舉發我答辯,輸了再訴願我不認為激烈的討論有何不可,自己的言論自己負責板規對於人身攻擊有告訴乃論的規範 當事人不告不理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0 23:53:00
B/I大我已寄信道歉我的發言失禮,要追打我也沒意見。板大說得很對,但那是工作上,板上發言要是都像寫訴狀也不至於出現"我不想污辱你程度"這樣的話要比照文字筆戰於看板串文內容,我想板大也看得頗寬,不過主事不是我,要板主您大擦地也不是我先提,您要如何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0 23:57:00
你的貢獻只有粗口跟意圖亂板 貢獻度:零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1 00:05:00
如果我回//彼此彼此一樣貢獻度,您太抬舉我了/才亂板吧
作者: ipme (oOpz!!!)   2014-07-21 00:07:00
人家給予正確資訊與分析的地方多的是. 請問你有什麼? 零
作者: mkedware (拓)   2014-07-21 00:09:00
鼓吹戰酸文與意圖亂板"界線"在哪? 您倒是挺樂?對於幾位大的論證推崇,我已發文,戰我貢獻度我是零,怎?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21 00:47:00
就算就算你是對的,你已經表達酸文意見了,你這是在亂什麼?還飆粗口! 你太誇張了
作者: piglauhk (肥胖宅 ( ̄﹁ ̄))   2014-07-21 09:59:00
和諧~和諧~和諧~~~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21 10:17:00
老實說這種手法算是與個人喜好能力有關,我是無所謂^^我可以下重手嗎?邏輯辯論和"這種辯論"的差異在於這種辯論多了對發言者的言語credit攻擊,至於我會受影響嗎? 我完全不會^^如果影響到板友閱讀,似乎就應該調整(就板風管理)
作者: brson (下大雨)   2014-07-21 10:29:00
各個版看久了 就容易知道通常可能都是某一方容易有教唆或有模糊討論焦點的情況發生智財法院2008~2012 侵權案原告勝18、19個 現在是2014給那種一兩百多的值 一看也知道是錯的其實VanDeLord你提供大會聯絡方式就好了 會有人去求證不要老是自己在解讀
作者: VanDeLord (HelloWorld)   2014-07-21 10:52:00
http://www.itl.nctu.edu.tw/news_list.php?class=2沒有冒犯的意思~你們提出論點之前,會評估fallcy風險嗎?感覺這一系列犯下不少新手錯誤,...這也是我一直不當成辯論的原因,純粹討論^^
作者: eth232 (eth232)   2014-07-21 11:04:00
說真的,我也是覺得你很誇張。你給得資料是別人必須幫你求證對錯。若真是酸文也是源自於你對立論錯誤的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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