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不歸路這地方有版權嗎?

作者: asity   2019-04-16 17:33:19
還真有相關函釋
東瀛跟武林應是沒有問題
不歸路跟公開亭就要看是否為原創
發布日期:民國104年12月2日令函
案號:電子郵件1041202令函要旨:
一、按著作權法(下簡稱本法)第3條第1項第1款規定,著作係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並且需符合「原創性」(非抄襲他人之獨立創作)及「創作性」(具有一定之創作高度)兩項要件,始屬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著作。又,著作權之保護僅及於該著作之表達,而不及於其所表達之思想、程序、概念、原理、發現等,亦即著作權所保護的是概念與思想的表達,而不保護概念、思想本身,這是本法第10條之1所規定的著作權所保護的特質。至於「改作」依本法第3條第1項第11款規定,係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之行為,
合先敘明。
二、您欲使用武俠小說中人物角色名稱、門派及武功招式等元素,創作一理財投資小冊子,其所涉及著作權問題說明如下:
(一)關於人物角色名稱部分,通常而言,經過作者高度發展、清晰描繪,故事發展得越完整的角色,此種角色會包含更多的表達成分,從而他人欲藉此素材(思想)來發揮之表達空間,即顯而較少,例如:一燈大師、楊過、小龍女等,因之,如利用這種具備民眾所熟知性格與情節色彩之「人物角色」而另行創作,即會涉及「改作」他人著作之行為,又「改作」係著作權人專有之權利,除有本法第44條至第65條合理使用之規定外,應徵得被利用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始得為之,否則將侵害原著作之著作權(請參閱臺灣高等法院93年度智上字第14號民事判決)。至於前揭
改作自原武俠小說之理財投資小冊子,如符合「原創性」及「創作性」兩項要件,而達到有別於原著作另為創作之程度,仍得構成一新的獨立著作(衍生著作),另外享有著作權,獨立受著作權法保護。
(二)另門派與武功招式名稱部分,例如:少林、武當、降龍十八掌等,為事實上存在的派別或係屬通用之名詞,本身並不具有原創性,或屬於著作權法第9條所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因此理財投資小冊子中如使用前揭門派與武功招式之名稱,並不會侵害著作權。
三、由於著作權屬於私權,有關是否構成著作權之侵害,如有爭議,應由司法機關就具體個案調查事實認定之。
作者: nixo (good)   2019-04-16 17:40:00
其實降龍十八掌應該是金庸的創作,不能抄的
作者: leo42054205 (風從西來)   2019-04-16 18:01:00
作者: asity   2019-04-16 18:14:00
降龍 伏虎可能被認為是通用詞彙不具原創性
作者: apple123773 (逆水)   2019-04-16 18:23:00
降龍十八掌 不可以用 但是招式名可以用喔因為引自易經 所以沒問題的
作者: phantom78626 (小草)   2019-04-16 18:56:00
要看詞彙本身是不是已存在,降龍幾百年前就有自然沒有版權問題,降龍劍法應該也沒問題但如果降龍掌法十一掌十二掌都應該有改作的問題。不歸路本身就是一個用語是被布袋戲拿來做地名使用沒有版權問題。就像日本最近要改年號為令和就不能拿去註冊商標,法律上有一般大眾使用的詞如果允許註冊會造成語言問題的不能被註冊。不然聖章布袋戲有地名叫人鬼殊途是不是也可註冊。有時是一種把既有詞彙做不同使用的趣味,像不歸路、人鬼殊途、不越雷池、天花亂墜招式公開亭就比較有可能,畢竟一般使用公開跟亭不會一起
作者: ffdqfe (苦惱)   2019-04-16 19:07:00
查了一下不歸路最早好像是霹靂金榜的時候就有,就算要爭版權大概也是很難分的吧,那個階段也不知道版權在誰手上
作者: hanainori (水神鈴)   2019-04-16 20:07:00
其實不歸路也蠻常用的啊
作者: Zenxiety (Zenxiety)   2019-04-16 20:09:00
第一句看成"素還真有相關函釋"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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