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30377

作者: syuanling (LingEr)   2018-09-24 10:22:32
一、文章標題 
30377 30m 9/21 kogamasao 31m□ [新聞] 歷史從業者嚴重失職!
二、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ue/M.1537529518.A.1C0.html
三、違規人名稱
kogamasao
四、違規事實 
第二條.本板文章內容不得違反普世價值;亦不得推崇違反普世價值的政體、政府
 、政權、政黨或其他組織。
   .前項所稱之普世價值,依世界人權宣言、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之內容定
    義。
《世界人權宣言》
第十一條
㈠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經獲得辯護上所需的一切保證的公開審判而依法證實有罪以前,
 有權被視為無罪。
出處:聯合國官網 https://tinyurl.com/y9brk4w4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十四條   
二、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視為無罪。
出處:聯合國人權事務 https://tinyurl.com/yc4sztyf
--------檢舉板規2------------------------
引用被檢舉文(#1RfDQk70 (PublicIssue)):
「法律常識:自稱被害的告訴人有義務舉證被害事實。
 全球現狀卻是:被告有義務舉證自己無辜!也就是:妻控告夫有外遇,夫有義務舉證
 自己的清白,而非妻有義務舉證夫不忠的事實!」
檢舉理由一:
1.被檢舉文所舉的外遇狀況,是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屬刑事法。
 中華民國刑法 第239條
 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
 https://tinyurl.com/ya9nwofq
2.刑事犯罪的訴訟程序依《刑事訴訟法》。
 刑事訴訟法 第1條
 犯罪,非依本法或其他法律所定之訴訟程序,不得追訴、處罰。
 https://tinyurl.com/y8ssz3sq
3.規定「無罪推定原則」:
 (1)見上文,《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
 (2)見上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
 (3)我國《刑事訴訟法》:
第154條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第301條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https://tinyurl.com/y8ssz3sq
 (4)我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
  a.請見第1條。為實施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制定此法。
  b.請見第2條。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c.因此,《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4條,亦有國內法效力。
   https://tinyurl.com/ydza8aa6
4.被檢舉文所說的「全球現狀」,包含國內與國外。然而不論國內與國外法律都明列無罪
 推定原則。被檢舉文所說並非事實,也違反板規2文章內容不得違反普世價值。
======以下檢舉板規10========
    [人身攻擊、挑釁]
第十條 .文章內容對於特定使用者或間接可推知之使用者與非公眾人物,有侮辱、挑釁
     、謾罵、引戰或貶損他人者。
引用被檢舉文(#1RfDQk70 (PublicIssue)):
「→ syuanling: 想問+1這算不算違反板規?不實言論 09/23 17:11
你這種層次的人只有接受洗腦的記憶能力,
缺乏自主思考能力,無判定言論是否屬實之能力。」
檢舉理由二:
1.我只是想問板規。關於我推文中說的「不實言論」,請見本文檢舉理由一第4點。
2.「你這種層次的人只有接受洗腦的記憶能力,
  缺乏自主思考能力,無判定言論是否屬實之能力。」
 此為人身攻擊,因故檢舉板規10。
作者: aimify ( 愛米飛)   2018-10-03 15:48:00
每次看你的文章都想讚嘆你的認真成立違反板規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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