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推文] 人身攻擊

作者: jeanvanjohn (尚市長)   2016-04-23 07:25:56
※ 引述《elmotze (On my way)》之銘言:
: 尚市長為了仇視廢死聯盟,
: 其討論行為已經出現憑空幻想、邏輯跳躍、自相矛盾、不當歸因等現象,
:  亦即俗稱的"腦子壞掉"。
簡單說,請提出醫學證明,證明尚市長"腦子壞掉"。
而且我在此要援引 偉大的 盧映潔的前例,
"腦子有洞"告人公然侮辱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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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援引以上判例,某人不只要被泡水桶,還要付和解金給我了...
(我在前文也說,幸好他遇到的是尚市長,而非盧映潔)
既然都有案例在先了,那麼就請板主處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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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上面有人問我: 你這樣做,不是違反"誹謗除罪化"的原則嗎?
我的答案是,我沒有動用國家機器去打壓言論自由(上法院),
所以兩者並不矛盾。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23 13:59:00
原來評價某種行為還需要醫學證據??尚市長的標準還真是奇特想必您評價張娟芬等人的行為時也準備了醫學證據
作者: adoken (阿兜肯)   2016-04-27 12:09:00
證據拿不出來嗎?不意外啊
作者: elmotze (On my way)   2016-04-27 12:50:00
我已經列出了尚市長所有的文章結果尚市長又"自創"要求醫學證據這應該可以視為"默認"其原有文章的錯誤了至於尚市長自創的標準合不合理, 從他自己的行為就知道.他先前批評廢死的時候可也沒提出過醫學證據.
作者: tisen (有人密報你猜是誰)   2016-05-01 22:04:00
elmotze: 告訴乃論罪沒告 = 無罪XD XD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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