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 香港就業合約請益

作者: stanley3 (奎)   2019-01-01 13:40:54
各位好,小弟幫友人上來請教一下~~
先介紹友人工作狀況:
受聘於香港公司,職稱是顧問(consultant),
合約12個月,服務台灣與內地客戶,大多待在台灣.
平均一個前往香港一次,一年不待超過30天.
領美金,匯至台灣帳戶.
小弟有先做一下功課,但還是希望能得到專業解答,plz!!
Q1:請問"強制公積金",是否不論被以何者方式雇用,雇主都一定會幫員工供款?
Q2:根據"往香港以外地方就業合約條例",友人是可以被要求工作日數,時數的,對嗎?
Q3:因是受香港聘用的外國人,且回港日數不超過60日,所以在薪俸稅上是可以申請抵免的?
還是說已經繳了台灣的所得稅,香港這邊就不必再申報了?
請專業的各位幫幫忙,謝謝!!
作者: qooLD (遺忘之都)   2019-01-02 09:40:00
你有沒有拿到香港的工簽先...不是有領到錢就代表有香港工簽
作者: qooLD (遺忘之都)   2019-01-02 17:40:00
你有沒有拿到香港的工簽先...不是有領到錢就代表有香港工簽
作者: remax (就叫做暱稱吧)   2019-01-04 06:57:00
中華民國版圖不包含香港,所以算境外所得,年所得600萬以下免稅
作者: ANava (只發優文)   2019-01-04 21:19:00
服務南投客戶?
作者: remax (就叫做暱稱吧)   2019-01-03 22:57:00
中華民國版圖不包含香港,所以算境外所得,年所得600萬以下免稅
作者: ANava (只發優文)   2019-01-04 13:19:00
服務南投客戶?
作者: ho2002 (批踢踢特偵組)   2019-01-06 17:44:00
到處都有吸獨仔
作者: chenga (AAAAAA)   2019-01-07 02:41:00
南投不屬於台灣?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長路萬寶路)   2019-01-07 07:09:00
到處都有吸獨仔
作者: camil (camil)   2019-01-08 19:49:00
如果是香港雇用,先有工作簽才考慮強積金那些~雇主沒理由幫你付如果實際上沒有在香港雇用。如上面版友說,算海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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