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輕原油2005QM聯盟
風向及媒體說法似乎變成單純只是單純「無法負數/取價/負數有效委託」一個漏洞疏失而已
,事實是這樣嗎?
錯了,因為一連串「漏洞」+「疏失」,才會連莊家事發時都「不知不覺」
就算你打人工電話,也「極度幸運」的打的通,也會有極大比例當值的無法處理(看是那家
期貨商),何況是下單的人!
借貴板,請求協尋/徵求
1.請問有那位大大,有辦法找到4/21的2:00-2:28的2005QM委託/成交完整「影片」嗎?真
的這影片,運用得宜,一方面不要擔心被滅證,更可以救很大一部分受害者!!拜託行行好
!(我個人的部分已有可證非我疏失的證明,但還有很多人沒辦法,因為這關係各分秒委託
成交明細來計算每個人的權益數維持率來反推論責任歸屬)
2.同為0421的小輕原油爆炸者,可否大小團再一起串連!(寄至版內信箱)
3.媒體上曝露的那張2:00-2:30成交明細表,是錯誤被引導對期貨商有利的,但影片會導
致完全反方向的效果
期貨商這次的問題,絕對不是單單媒體帶風向「無法負值取價/報價/委託...」這麼單一的
過失,還有很多期貨商的過失漏洞(至少5項,但現在要全轉嫁給消費者!
賠可以,但不該「被宰」還被「污名化」
也不是一些所謂不知風險...之論
我們有成立一個當日身陷地獄門自救會(本人是元×4口QM,目前只集結了5位元×,還有其它
期貨商的2位)
因每人使用的交易系統跟各期貨商的漏洞/義務/責任和實際整個交易過程狀況都不一樣,所
以也沒法一竿子打翻做一樣定論!
要互助的被害者,是否可跟我們這邊不斷串聯再串聯(證期局/投保中心/金融評議中心/民
事訴訟 ...及研討是否有刑事方面的可能)
團結不被個案處理而被一一擊破為是!(過了投保中心,超過100萬的,投保中心他們無權
強制期貨商,投保那已超過數十位申訴了)
因為也看了證×局的發言,實在....套了周星馳的名言「×啊」
規矩訂好,大門出入沒被鎖,輸贏賺賠都是正常行為(先聲明我不是搶地板價的),如果入
局了,再把門鎖鎖著放火,尤其連台灣期貨商都不知狀況且無法當下(2:00-2;28)狀況
應對處置,這也要偏怪入場者嗎?
那看球賽/電影/唱歌的,若也發生緊急事況,出入口...不是要怪顧客嗎?
只求團結不被個案處理被一一擊破而已(到了金融評議中心就需準備團訟了),官司勝率就
留待證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