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ewen (費雯)
2018-03-06 09:11:45強制平倉的目的是為了降低券商的違約交割損失。
依據以上的描述
overloss 就不用賠了是不是?
如果overloss 必須要賠,又何必強制平倉來降低損失?
有違約交割高手了解內幕嗎?
※ 編輯: fewen (49.219.130.126), 03/06/2018 09:13:46
強制平倉原意是希望用你保證金帳戶夠賠 就沒有overloss只要一overloss變成期貨商幫你墊 再跟你要錢
你放在期貨商那邊的保證金就是你最多可以賠的多賠的你要吐給期貨商 他沒必要幫你賠就跟丙種依樣你拿1-2成保證金可以給你100萬 輸掉請滾給妳融通還要讓你賠金主的本?證券商讓你付4成他幫你出6成他會想讓你陪那6成的錢嗎不然要融資維持率幹嘛 要風險係數幹嘛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8-03-06 09:49:00理論上25%砍應該還會剩一點點渣,但砍倉是市價單呀且連保證金都補不了,要券商如何相信你overloss後會補錢?當然是先跺掉倉位減少損失既然overloss後也是要賠,那券商幹嘛先剁我倉~這問題很怪
因為怕你虧損過大賠不出來至於市價單打到漲停 那是流動性的問題而不是以砍倉即漲停的概念去討論
作者:
john668 (john668)
2018-03-06 11:02:00因為怕你小虧損賠不出來,只好砍市價讓你需要賠更多錢券商所有倉位 全砍市價 邏輯滿分
作者:
walhalla (walhalla)
2018-03-06 11:17:00搞到砍倉只能丟市價單說到底還不是因為輸家愛亂告(攤手話說回來,自己不先找個好價位砍非要等被剁才怪人用市價?
作者:
Marty (DNA探針)
2018-03-06 11:51:00這次的問題在於,價差單不砍不會overloss。砍了反而會overloss。券商風控是有檢討空間。證期局每次都喜歡用"內稽內控要訂的合理"來罰券商。這次等著看證期局要怎麼罰~
作者:
cht3000 (我是誰)
2018-03-06 12:26:00當初合約都有簽吧
合同裡都有,overloss發生,客戶賴皮,期貨商可以依法做其他金融帳戶帳戶假扣押凍結自己簽名蓋章的^_^
作者:
iele (就是那道彩虹)
2018-03-06 16:00:00直接噓你的結論
作者:
bbaad (ABS)
2018-03-06 23:13:00有吵才有可能有糖吃,不吵甚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