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YONEX施壓羽協公文曝光「對選手教練最嚴

作者: Festo (Festo)   2016-08-18 20:41:13
其實我覺得Yonex沒錯。
今天Yonex錢也給了,約也簽了。
既然贊助的錢包含鞋子,那要求所有的球員穿Yonex的鞋子根本天經地義。
你今天去麥當勞買五個漢堡,五個漢堡的錢也給了,
麥當勞只給一個漢堡,這樣你不會翻桌嗎?
重點是羽協根本不該把球員的鞋子賣掉。
頂多賣賣衣服就行了。
鞋子、球拍等這種是不能賣的,這會影響成績的東西怎麼能賣呢?
今天該罵的是羽協,不是Yonex,Yonex氣急敗壞根本天經地義。
要你付錢人家卻不給貨,你不會生氣逆!
作者: hder (der)   2016-08-18 20:44:00
選手是有跟YONEX簽約哦 羽協也只是民間單位 憑什麼命令選手
作者: repot (環島不再是計畫)   2016-08-18 20:44:00
的確 其實問題核心還是在協會賣了不屬於協會的權利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8-18 20:44:00
YY自己姿態也站太高,台灣選手也就這幾個,為什麼不能早點
作者: QoiiwWe (G)   2016-08-18 20:44:00
為什麼協會可以代表球員跟廠商簽約啊...不是很董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6-08-18 20:45:00
出錢沒錯但是尺寸不給是怎樣..yonex也不是全白的啦yonex你鐵定黑啦.
作者: hder (der)   2016-08-18 20:46:00
一個民間單位憑甚麼決定國家隊要穿什麼 政府自己不覺得丟臉
作者: lupinyoyo (陸蘋desu!)   2016-08-18 20:46:00
YY在其他國家贊助有發這種公文嗎?有比照這種規定嗎?
作者: an123456781   2016-08-18 20:48:00
好幾樓問題就是協會對口的問題啊 這是目前臺灣制度
作者: qpeter (常駐程式)   2016-08-18 20:50:00
YY的對口是協會 選手的對口也是協會 選手沒和YY簽約不可能
作者: loveroll (ロール)   2016-08-18 20:50:00
氣急敗壞但表示尊重
作者: LII1201 (lii)   2016-08-18 20:52:00
既然連鞋子都賣給YY,為什麼不好好弄? 然後代表隊的衣服也隨便處理的感覺,國家隊比顧客還不堪耶
作者: typingerror (打不對)   2016-08-18 20:53:00
斜會算是無權代理嗎
作者: azopper (az)   2016-08-18 20:53:00
直接發錢給選手買yonex牌裝備就沒事了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0:53:00
yy我覺得從契約上站的住腳 只是搞成這樣完全毀了贊助的意義 雨鞋超強 兩面不討好 棒棒
作者: oldTim (TIME WILL TELL)   2016-08-18 20:54:00
雨鞋未與選手充分溝通就簽約,出包之後想要卸責罷了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8-18 20:55:00
這不是代理,契約並沒有發生在YY與選手之間。
作者: mr955258 (平凡人)   2016-08-18 20:55:00
就羽協失職阿 一個不知道在幹嘛 狂桶自己人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8-18 20:56:00
但羽協要拿什麼規定要求選手一定得穿YY?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0:57:00
重點卡在中間的邪會 老爸收了聘金 女兒不嫁 重點這個老爸還不是真的老爸 只是隔壁老李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0:57:00
yy公文其實寫到“請確實執行合約內容”就可以了 處分選手根本多餘 超好笑的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0:58:00
還是那句話 "憑什麼讓民間組織決定國家代表隊生死" 政府要不要出來管管
作者: kickyourface (嗯哼~)   2016-08-18 20:59:00
YY的鞋子達不到選手的要求 這樣YY沒有責任嗎?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0:59:00
要看有沒有約定配合調整之類的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8-18 20:59:00
體育署可能有授權羽協處理相關事宜喔,授權行使公權力?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1:00:00
不過一般都不會做到這麼絕吧 完全不理的一個狀況
作者: TBBT (一步又一步)   2016-08-18 21:00:00
那也不是公權力吧?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8-18 21:00:00
縱容羽協而不善加監督,體育署也有責任吧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00:00
YY的責任只是給錢 給產品 適不適合當然不關Y的事
作者: kickyourface (嗯哼~)   2016-08-18 21:00:00
原來如此
作者: quixotic (Lumen incaelo)   2016-08-18 21:01:00
還滿納悶為何YY要用公文跟羽協溝通,羽協是行政機關??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6-08-18 21:01:00
雨鞋合約裡沒附加條款 就是裝備一定要合身+訂做如果一直擺爛害選手受傷 然後比賽打差了要怪選手?
作者: kenexz (努力衝阿)   2016-08-18 21:02:00
一起賣價格比較高啊 當然都要賣 反正腳是選手的
作者: kickyourface (嗯哼~)   2016-08-18 21:02:00
YY除了沒給尺寸適合的球鞋外 東西也是前兩三天才送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1:02:00
雨鞋超廢的XDDD
作者: keepbusy (未定)   2016-08-18 21:02:00
推 如果有簽約 履行是很正常的 重點是當初簽的人..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03:00
各邪會一項都是用"公文",包括比賽跟主管機關請假,都需要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6-08-18 21:03:00
公司往來都用公文..政府不能干涉體育協會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1:03:00
YY錯在姿態擺太高 他不服直接走訴訟沒人怪他
作者: kickyourface (嗯哼~)   2016-08-18 21:03:00
送到選手手中 即使選手不爽這家廠商 但只要合約在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6-08-18 21:03:00
樓上你少打衣服 戴FB裡有寫給的衣服不是過大就是過小
作者: onepiecefan (OPfan)   2016-08-18 21:04:00
FIFA可是把一堆國家因為政府干涉足協運作 而禁賽
作者: isaa (isaa)   2016-08-18 21:04:00
哼哼,YY還是太嫩,體育鼠接下來會示範什麼叫完美的推辭公文
作者: hder (der)   2016-08-18 21:04:00
笑死人了 那戴資穎的贊助商如果也要求他不准穿別牌的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04:00
協會自己都常常到選手要出國前兩三天了,公文三催四起還是不來就不來
作者: hder (der)   2016-08-18 21:05:00
哪選手是要相忍為國還是要遵守自己簽的約?
作者: kickyourface (嗯哼~)   2016-08-18 21:08:00
那戴本身也有自己的贊助商 兩方不會衝突嗎? 還是勝力那邊比較好說話?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09:00
勝利(台灣牌)相忍為國的讓步了啊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1:10:00
羽協和選手間到底什麼關係啊? 不加不能比賽?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13:00
根本沒有加不加的問題 不只不能比邪會還可以禁你賽甚至禁你整個母校的賽
作者: j20613485jo (john hero)   2016-08-18 21:14:00
一切問題在協會啊,果然是邪會,專挑撥廠商和球員,真邪惡
作者: isaa (isaa)   2016-08-18 21:15:00
話說,買贊助一般來說就衣著吧,連球具、鞋子都要管有點奇怪看職業聯賽都是那樣,還是國家隊情況比較特殊?
作者: chinhan1216 (下巴翰)   2016-08-18 21:15:00
我覺得這些協會的權力莫名其妙的大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15:00
要不是有暗盤 就是有潛規則吧?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1:17:00
體育署和這些協會什麼關係 拜託這次好好查下
作者: b54102 (可問江湖頂峰)   2016-08-18 21:19:00
政府機關跟體育民間團體有念過體育行政都知道為甚麼吧 = =不然再簡單一點把國民體育季刊稍微翻一下應該也有答案吧
作者: tingover (腦子有洞)   2016-08-18 21:20:00
誰平常會翻這個啊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22:00
沒唸過行政體育QQ b大可以大發慈悲發一篇簡單教一下嗎?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22:00
體育協會 擁有國家選手生殺大權 又不用被監督負責 若我是協會會長 有正妹選手 一定叫來房間 反正只會運動 沒
作者: cama (Truth)   2016-08-18 21:22:00
免費的球鞋送你穿 不穿看著辦 根本強迫中獎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6-08-18 21:25:00
YY憑哪一點可以叫協會懲處選手? 違約你找協會阿 找選手幹麻?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26:00
大概有 YY可以命令協會的小祕密 XDDDDDD
作者: ZIDENS (我不是正妹)   2016-08-18 21:29:00
勝利退到歪頭了好嗎 無LOGO特製 LCW穿YY勝利也沒講話
作者: Jonnie (視葷黏羚)   2016-08-18 21:30:00
同學 問題這漢堡不是麥當勞的啊 肯德基憑什麼幫你出漢堡
作者: churryrain (夜空中最亮的星)   2016-08-18 21:31:00
勝利的部分,戴資穎很有可能還要被減贊助金......
作者: Jonnie (視葷黏羚)   2016-08-18 21:31:00
你氣急敗壞的跟麥當勞說 肯德基漢堡不出貨 這道理何在?
作者: BLABLA007 (異度空間型男)   2016-08-18 21:34:00
叫去房間東歐某鞋聽過...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35:00
V牌被Y牌作了正面行銷 v牌爽到 會減讚助?? XD
作者: seeyeu (yeu)   2016-08-18 21:35:00
這次奧運過後贊助商會跑幾個? 打不贏 雜事又一堆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36:00
叫去房間的事情 在封閉環境很容易出現有認識選手的 教他們用祕錄器錄影音自保吧Y牌的對手呀 XDDDDDDD
作者: CN091118 (熬夜放假人生ZZZ)   2016-08-18 21:38:00
很蝦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39:00
還一個選手的腳都搞不定 其他人的腳 Y牌管你好不好穿??搞到選手冒著除名也不穿的鞋 就知道有多爛了
作者: agentina (蝴蝶效應)   2016-08-18 21:46:00
YY 哪一家阿 連聽都沒聽過;球衣那麼醜也敢出來
作者: ppit (無所謂極限只有劃地自限)   2016-08-18 21:49:00
本來是三贏的局面 結果邪會約亂簽也沒協調 搞成三輸 經典!結果亂簽約的自己不檢討 不出來扛 只想用帶風向的方式撇清
作者: haopig (豪豬)   2016-08-18 21:53:00
笨蛋,問題是YY無法提供選手需求的鞋子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1:56:00
你把施壓公文放到哪了????公文裡有問選手不穿的原因 要尋求改進嗎?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1:58:00
啊你協會沒要求廠商啊 卻是要求選手
作者: TtTt4 (夜空飛行)   2016-08-18 22:03:00
這個公文是國中生寫的嗎 高中生社團都不敢這樣寫吧
作者: asstitle (ass)   2016-08-18 22:05:00
第一次看到寫得這麼白話的公文 XD
作者: weidolphin (dorawei)   2016-08-18 22:09:00
兩個都很爛
作者: cloudsub (搞不懂)   2016-08-18 22:10:00
好多人搞不清楚狀況。沒有協會不能參賽喔~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2:20:00
完全獨佔呀 黨國時代指定給自家的人成立的協會來統包
作者: waitscorpion (Isobel)   2016-08-18 22:20:00
YY既然簽了鞋子就得提供應有的品質和裝備,羽協則是憑甚麼代替選手簽鞋子的約、又憑甚麼命令選手遵守他們簽的鞋子約。(鞋子一般是不會簽在國家隊的)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2:43:00
給了錢不代表就沒錯 買了不該買的東西 還是有錯最簡單的例子就是選舉買票 投票人把自己投票的選擇權賣出去YY跟協會買了國手 選擇競技運動用品的權利... YY該這樣買嗎
作者: ev331   2016-08-18 22:56:00
現在高中生好好培養 大學剛好參賽
作者: seventh566 (LUKE)   2016-08-18 22:57:00
為什麼是要求嚴懲選手而不是邪穢付違約金
作者: chihcsck (xxxxXD)   2016-08-18 23:05:00
心甘情願的買漢堡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3:06:00
簽這種約 要你穿草鞋比賽也只能吞嗎?說個不客氣的 等同廠商要你打不好 你就要打不好了下次他要你踩釘板比賽 協會只會要你吞下去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12:00
拿賄選舉例不對吧 賄選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16:00
賣選手會影響比賽的運動用品的選擇權 本身也有問題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19:00
所以該問賣的協會 憑什麼賣啊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24:00
買票、賣票;賄賂、收賄;買春、賣春。O大只罰娼是對的嗎?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3:27:00
這要看怎麼談的 若是YY提出這個贊助要求 就算羽協想都沒想就答應 YY也很難說沒責任 畢竟一般不會有這種約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34:00
你舉的例子 本身就都很有問題呀= =協會的角色比較像經紀人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36:00
你認為「國手對比賽運動用品的選擇權」該被交易、剝奪嗎?
作者: kevinshyu (仁)   2016-08-18 23:36:00
看現在四強女單比賽,日本 拍子跟鞋子贊助商就可以
作者: internet377 (CSC)   2016-08-18 23:36:00
羽球協會針對選手提出申請不適應,因該去了解原因,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36:00
簽合約時 我簽ok 連比基尼都可以穿 對方當然說好啊
作者: internet377 (CSC)   2016-08-18 23:37:00
請贊助商客制化改善,而不是強應回決了事,選手也不是申訴無效就換自己習慣的品牌,因是請廠商進早提供
作者: lion7683 (青椒)   2016-08-18 23:37:00
選手明明就是無關的第三方,要也是找協會,你舉例根本有誤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3:38:00
穿c字褲打球 讚!!!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38:00
如果你平常就有關注運動 就該知道贊助本來就是運動的一部份只是怎麼簽 線該怎麼拿捏 是中間的經紀人(協會) 該爭取的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40:00
贊助衣服OK啊 因為那不會影響比賽結果 羽協簽約讓選手可以自選球拍 約裡卻不允許選手選鞋子...選罷法的行為一樣罰這種經紀人角色的團體喔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42:00
那所以是不是簽約的經紀人的問題 怎麼會亂答應人家
作者: internet377 (CSC)   2016-08-18 23:43:00
就是協會覺得鞋子沒差,以後就不會限制了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44:00
法律中 跟經紀人團體做賄選行為的「買票人」也有罪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3:45:00
拿買票來類比是很怪 因為贊助又不犯法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46:00
如果錢進協會私人口袋 當然不行阿= = 兩個都有罪你有證據去八卦板爆 鄉民一定對你萬分感激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3:47:00
你頂多只能說YY意圖買走選手權益有點太過分 但其實只違反了一些慣例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47:00
硬要拿賄選 賣春 來比喻贊助 我也是醉了
作者: kinda (天天)   2016-08-18 23:48:00
有些權力不該被買賣 => 買賣時,買方和賣方都有罪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3:49:00
我是覺得協會絕對要扛最大的責任 但YY並不是完全無辜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3:50:00
戴反應鞋的問題幾年了 YY會沒問題??V牌都可以訂制還蓋牌 Y作不到訂制?
作者: lianhua (墨心鏡情)   2016-08-18 23:52:00
說真的 反映這麼久 戴有可能沒直接跟YY講過嗎?我是不太信啦 畢竟一直沒結果 通常會各種管道都試試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53:00
要看協會有沒有跟yy要求啊 還是沒要求 就直接叫選手吞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3:54:00
V牌:腳舒服就好 logo不要沒關係Y牌:管妳破皮還是腳斷掉 logo不能少自己去翻新聞吧 Y牌知情 而不改善
作者: OforU (待)   2016-08-18 23:56:00
回到原點 因為v是跟選手簽 y是跟協會簽 所以協會責任絕對大V不管 選手就會選擇跟別人簽; y不管 協會照簽
作者: damaskala (自願性無薪假)   2016-08-18 23:59:00
我沒看到Y牌自己的說明 只有協會作Y牌打手V牌和戴資穎 穎爸的說法 目前是一樣的
作者: spaceegg (spacetraveller)   2016-08-19 00:23:00
廠商最終是為了市場而贊助,得罪選手教練對市場有何幫助還命令羽協,這種東西爆出來有何品牌形象可言
作者: gadoma (批幣都被鬼咬走了@@)   2016-08-19 00:26:00
對,YY應該直接跟羽協求償,羽協穩輸
作者: missin (EVO)   2016-08-19 00:34:00
不會保護選手還還亂簽...
作者: philxiao (Sting)   2016-08-19 00:49:00
YY絕對有錯,絕不只是在商言商--要求懲處就超越界線了
作者: awesomecheng (斯堪地遊俠)   2016-08-19 02:02:00
根本就是去麥當勞買五個華堡吧
作者: loveseawind (loveseawind)   2016-08-19 08:17:00
...
作者: Heaven (Heaven)   2016-08-19 08:48:00
YY真的沒錯阿!法律上也站的住腳,雨鞋真的問題超大
作者: stupid324 (蔡小惠)   2016-08-19 10:51:00
選手憑什麼要聽雨鞋的
作者: gekkojam   2016-08-19 11:40:00
我才不相信YY沒有想吃戴豆腐
作者: tatiyoungna   2016-08-19 13:31:00
切!第一Y條約本就不合理說不定雨鞋當初也有被迫成分;第二Y消極贊助還屢次出錯,被贊助乙方應可控其違約吧;第三無論如何Y可因違約中止贊助或索賠,卻無權干涉選手出賽或開除問題!!而雨鞋就是傻蛋賣國賊沒救了以後政府就遙控國內企業出資他國運動協會,再以違約要求開除選手或懲罰禁賽,就輕鬆幹掉對手喇超ea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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