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國立彰化高商徵夜校公職校護

作者: Amelie27 (salut)   2014-05-12 19:34:09
一.應繳證件:
請以A4白色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准考證、
簡歷表除外,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
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附件1,各項欄位請詳實填列,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2.准考證(附件2,請自行繕寫姓名,並貼妥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5.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7.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3年之證明文件。
8.公務人員任用考試及格證書、職務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
訓練進修等證件等證件(無者免附)。
9.英語能力檢定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10.身心障礙或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 (無者免附)。
11.其他個人專長證明文件 (如ACLS、BLS、EMT1高級心臟救命術證書、急救加護證書…)。
12.切結書 (附件3)。 13.簡歷表(附件4)。
二. 二.本校聯絡電話04-7262241人事室 賴先生或陳小姐 三.甄選簡章詳見
本校人事室網站
http://w2.chsc.tw/?pageName=organization&appName=news&aid=56&subApp=dbulletin&pid=6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二)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四條規定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
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
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三) 公私立醫院臨床護理人員、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私立學校之護理人員等
實際從事臨床護理相關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需提供執業紀錄及相關證明文件,
以上 皆含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職務),現職人員年資計算至103年5月20日止。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
1項所 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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