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聲明] 向兩位候選人與全體台大研究生致歉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2013-05-22 12:31:11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1Hd18IVp ]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看板: NTU
標題: Re: [聲明] 向兩位候選人與全體台大研究生致歉
時間: Wed May 22 08:32:15 2013
※ 引述《mileslin (we have to work)》之銘言:
: 各位好,我是44屆臺大研究生協會會長林飛帆。
: 關於研協會長參選人戴瑋姍選舉資格一案,我有必要向全體台大同學說明並致歉。
: 5月10日當天,戴瑋姍向我表明確定參選之意。我請她先上網登記,並承諾她我將
我看到另外一篇文章,戴同學的抗議文,寫的是5/9。
請問你們兩位,是誰記錯了?
: 會協助聯繫選委會詢問相關資料繳交的規定。當日下午四時,戴瑋姍完成網路登記
: 後告知我,我也立即致電選委會主席:上網登記後,其他資料能否補繳,選委會主
: 席也允諾可以。當日下午六時許(事後監視器顯示確定為18:50),我至選委會繳
: 交保證金。選委當場並沒有拒絕,也確實收下資料。當時我也再詢問一次,照片是
: 否可以稍晚再請登記人以email繳交,現場的選委也再次確認可以。
連保證金都是你代繳的?
另外其實這時候deadline已過,按照選舉公告跟研協自己的法規
選委會應該拒絕登記。
你身為研協會長,這樣合適嗎?
: 對於戴瑋姍的資料晚交一事,我想我必須負最大的責任:我私自答應替她繳交資料
: ,又未注意時程,以致發生資格爭議。
參選人連參選這個【基本的動作】都做到有爭議,為什麼是你負最大的責任?
你把研協會長的位子做小了,這才是我覺得你該負最大責任的地方!
: 瑋姍並不清楚我何時繳交資料。而我當天也因趕著去主持另一場活動,而沒有注意
: 切確繳交時間,因此選委收下資料後,我不疑有它。直至當天七點多、八點,選委
: 會致電給我,表示另組候選人質疑「為何戴瑋姍照片可以晚交」,請我說明。而我
: 回應選委會,是「因為下午四點與後來六點多繳交資料時選委會都同意」。也因為
: 當時只提及照片晚交事項,因此我一直沒有留意保證金可能晚交一事。
: 我必須說明,戴瑋姍並沒有刻意隱瞞,前天她再三向我確認我是何時繳交資料,由於
: 我不記得確切進入選委會的時間。直到昨日她至活大調監視器畫面後,才確認了我繳
: 件的時間是18:50,確實晚交。因此,我必須向這幾天備受質疑的戴候選人致上最深
: 的歉意。
: 對於陳思宇候選人及其團隊,我也必須表達我的歉意。由於我個人的疏失,致使選舉
: 在未正式開跑前就掀起如此爭議,也使陳同學受到些許不必要的攻擊與質疑。對此,
: 我必須再次表達我的歉意。
陳同學的確很無辜。可是我看不出來你能怎麼補償人家。
: 另外,對於選委會,有部分質疑認為是否因為我是研究生協會會長的身分,因此選委
: 會特別寬容。對此,我仍必須澄清參與過台大選舉的同學應該都知道,過去選舉慣例
: 上是同意候選人先上網登記再補交資料的。然而此次爭議,既然已經交由學生法院裁
: 奪,我也會百分之百的尊重學生法院的裁決與解釋(釋憲)。
這邊我覺得很神奇,但彷彿有點trick。
請問補交資料也可以拖過dedline嗎?
可否請你補上史料,並且告知大家是那些選委做出的決定。
最後,我還是要嚴正抗議。
你身為研協會長,不但不能力守中立涉入下任會長候選人事務與爭議
還漠視研協自己的法規,把研協會長的選舉爭議交給學生會下屬學生法庭決斷。
我該怎麼說你這種舉動跟行為呢?
: 最後,我應該也必須向所有台大研究生同學們致歉。在5月10日前,我仍在擔心無人
: 登記參選。當天聽聞將有兩組候選人參選,其實我的心情是相當興奮的;一方面,是
: 由於我自己去年便是在同額競選情況下當選,因此競選過程較少政見、理念的激盪。
: 二方面則是近一年的工作下來,我深知研究生各項問題的複雜與困難。若非真正具有
: 服務熱忱的同學,是不願意扛起此重責的。因此,我對於兩組候選人的競選充滿期待。
: 然而,這些美好的想像跟期待,卻由於我個人的疏失而生變。也由於我的疏忽,使得
: 台大研究生同學們,在這場競選之初,首先面對的不是理念與政見的激盪,而是當前
: 烏煙瘴氣的局面。
烏煙瘴氣是你引發的,而且事情越捅越大,我看了真的很難過。
身為研協會長,做點事為同學服務是應該的,而且你也的確做得很好。
只是,不該做的事情,真的不能做。做錯了,除了道歉也要有勇氣修正。
: 我的疏失,對兩組候選人及台大研究生同學們的傷害已經造成。要負起這個責任,特
: 別是因為我的疏失導致戴瑋姍的誠信遭到質疑,我想除了完完整整地交代事件始末與
: 過程釐清真相外,就是誠懇地向兩位候選人以及所有台大同學們道歉。
: 無論法院判決與選舉結果如何,我卑微地期待所有同學們與兩組候選人能夠理解,此
: 次的疏失是出自於我,而無關兩組候選人。
: 爭議至此,我也只希望同學們能記得,這次的疏失應由我一肩扛起,負起責任;而誠
: 信與清白是一個人的生命,那也應該還給戴瑋姍;至於臺大研究生的未來,答案仍在
: 你們的手中。
: 再一次,向全體研究生與兩組候選人致上我最深的歉意,對不起。
: 期待這場選舉能回歸政見討論,也期待能聽到更多台大研究生們談談對研究生權益的
: 想像。而明日(5/22)學務處也將召開本學期最後一次對於研究生獎勵金制度的專案會
: 議,也希望同學們一同關注。
: 「要改變當前研究生的處境,我仍然相信,答案在你們手中。」
: 第44屆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林飛帆
我再說一次,自己研協的事情,讓學生會下屬學生法庭來決定,合適嗎?
研協跟學生會是平行單位。因為你沒有組織選委會而搞成這樣,看了覺得非常難過。
說難聽一點,身為研究生自治性組織的會長,你引起憲政危機了。
一個人的參選資格,比不上國格!這很嚴重!
最後,【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選舉辦法】你看了沒?
證件繳交不全可否登記,請告訴大家啊。
另外,【國立臺灣大學研究生協會組織章程】被廢除了嗎?
裡面寫得很清楚選務問題如何解決,不是嗎?
我期待你做出符合你研協會長身分的決定。加油。
第26屆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第25屆台大研究生協會副會長
作者: MarauderT (佛利貝爾)   2013-05-22 08:36:00
推 完全不懂這屆研協會長到底在幹甚麼吃的 亂搞一通
作者: wearytolove (奪真書生A.W.)   2013-05-22 08:40:00
學長好XD
作者: rehtra (武英殿大學士爾雅)   2013-05-22 08:57:00
宅爸早安
作者: hiisall   2013-05-22 09:09:00
第26屆的學長....這真的要推一下了
作者: simmel   2013-05-22 09:39:00
真的耶 好無辜 哭哭 人家好不容易找了一堆校友來助選
作者: concept0910 (fake londoner)   2013-05-22 09:55:00
樓上上站一次的 免洗id 有那麼見不得人嗎?
作者: charlesleaf (freeloop)   2013-05-22 10:35:00
如果規定都可以這樣被無視的話,還需要選舉嗎
作者: genuine7023 (genuine7023)   2013-05-22 10:46:00
小元爸!!!!!!
作者: NoStra   2013-05-22 10:53:00
這篇只能推了
作者: keny (海邊游泳曬好黑唷)   2013-05-22 10:55:00
作者: revolute ( somewhere )   2013-05-22 10:57:00
我也很好奇原文的"先登記後補交慣例" 指的真的是繳件截止後再補交嗎? 還是用文字遊戲打馬虎眼?
作者: halalalord (clementine)   2013-05-22 11:02:00
作者: leowuTF (假如)   2013-05-22 11:08:00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判定戴資格不符,是誰要來執行撤銷資格
作者: Metsu (滅)   2013-05-22 11:54:00
對現任會長來講,工會的重要性比研協大一百倍啊根本心中從來不重視研協的會長,會把研協搞成這樣也不意外反正研協不過是實現工會理想的墊腳石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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